當前位置:比比招標采購網 > 行業聚焦 > 天津落實節能環保品目清單新機制 四個亮點值得關注[2019-9-10]
發布人:比比招標采購網 發布日期:2019-09-10
天津市財政局等四部門近日發布關于轉發財政部等四部門《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 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及相關文件的通知(津財采〔2019〕25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該市各區、各部門準確把握新機制的內涵,增強執行政策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切實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作用,把相關政策和要求落到實處。
通知指出,節能產品和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政策執行十余年來,財政部會同相關部委相繼確立了節能產品和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優先和強制采購政策,發布了二十二期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清單和二十四期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采購節能產品和環境標志產品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此次調整優化節能產品和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政策執行機制,是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完善政府綠色采購政策,營造良好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新機制以“品目清單”代替了“產品清單”的發布方式,避免企業重復認證,減輕企業負擔。
一、不得要求供應商提供認證證書復印件外的其他證明材料
通知明確,政府采購活動中節能產品和環境標志產品的認定依據為國家確定的認證機構出具的、處于有效期之內的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認證證書。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擬采購的產品屬于品目清單范圍的,應當要求供應商在投標(或響應)文件中提供相關認證證書復印件,但不得要求提供其他證明材料。需要進行認證證書查證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根據相關清單和公告,對應產品類別和認證機構進行查詢。市場監管總局建立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認證結果信息發布機制后,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可以通過法定信息發布平臺查詢相關信息。
二、復合類采購項目按照價格占比確定加分分值
通知明確,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對于擬采購產品屬于強制采購品目清單范圍的,應當在采購文件中明確載明,并在評審標準中充分體現;屬于政府優先采購品目清單范圍的,采購文件中應當明確給予節能產品或環境標志產品一定比例的評審加分或價格扣除。包含多項產品的復合類采購項目涉及評審加分的,采購文件中應當明確根據節能產品或環境標志產品的投標(或響應)價格占項目總價格的比重確定加分分值。
三、不在品目清單內的產品也可以設置綠色采購評分項
通知指出,鼓勵加大政府綠色采購力度,在根據相關品目清單執行節能產品和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政策的同時,探索拓展綠色采購政策的新措施。對于已列入清單的產品類別,采購人可以在采購需求中提出更高的節約能源和保護環境要求,對符合條件的獲證產品給予優先待遇。對于未列入品目清單的產品類別,采購人可以綜合考慮節能、節水、環保、循環、低碳、再生、有機及綠色供應鏈等因素,參考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團體標準,在采購需求中提出相關綠色采購要求,促進綠色產品推廣應用。要將采購需求中的節約能源保護環境的綠色采購要求與采購文件的具體評審標準相對應,拓展和細化政府綠色采購政策的落實措施。
四、將新機制落實情況納入監督檢查和考核范圍
各級采購人是貫徹落實節能產品和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政策的第一責任主體,要切實肩負起落實新機制的法定職責。各代理機構要做好新機制的學習培訓工作,提高專業化水平和能力,真正將新機制的要求科學準確的落實到采購文件和評審活動中。各級財政部門要切實履行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職責,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將節能產品和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政策特別是新機制的落實情況納入對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和考核范圍,對未按規定落實相關要求的依法嚴肅處理處罰。(趙志明/整理)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