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比比招標采購網 > 曝光臺 > 4年行賄163萬元串通投標政府工程 一名“圍獵者”獲刑6年被處罰金50萬元[2...
發布人:比比招標采購網 發布日期:2020-04-24
去年1月,時任大涌鎮黨委委員的鄧某因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雙開”。鄧某在政府采購項目中伙同他人合謀串通投標,損害國家利益,涉嫌串通投標犯罪。記者4月21日從市第一法院了解到,與鄧某有關的一名“圍獵者”已被判刑。湖南女子羅某4年間共向鄧某行賄163萬元,且串通投標獲得污水處理經營權,兩罪并罰獲刑6年,并被處罰金50萬元。
■4年行賄163萬,曾多次獲關照
羅某1980年出生,與鄧某是高中同學關系。2015年至2018年期間,羅某為感謝時任大涌鎮黨委委員鄧某(另案起訴)對她承接鎮政府工程項目中以及其經營行為被政府相關執法部門處罰中給予幫助,多次向鄧某賄送共計163萬元。
法院審理認定她行賄罪中共有5項犯罪事實。其中在2015年至2018年間,羅某為感謝鄧某幫助使其以廣州市自來水工程公司(以下簡稱廣自公司)名義中標中山市大涌鎮污水處理廠運營項目,多次向鄧某賄送共計約100萬元。期間,污水處理廠因排放含磷超標,鄧某幫助其減少了處罰,事后收到好處費10萬元。
此外,2016年,鄧某幫助羅某中標某電視臺廣告代理權業務,羅某事后賄送了30萬元;2017年,羅某與人合作掛靠的建筑公司在競標105國道中山市路段災后重修項目因涉嫌圍標將受處罰,鄧某幫助疏通關系使得建筑公司免除了處罰,羅某賄送19萬元表示感謝。
2015年至2018年春節期間,羅某在每年春節或中秋節向鄧某賄送節日禮金1萬元,共4次合計4萬元。
■串通投標拿下政府污水處理工程
2018年9月3日,公安機關在偵查中發現大涌鎮生活污水廠委托項目在招投標中存在串通投標的行為,羅某有重大嫌疑,遂將她傳喚到大涌鎮旗山派出所。
2015年,羅某與鄧某(分管政府采購、招投標及財政等工作)共謀,通過鄧某幫助羅某中標大涌鎮污水處理工程。鄧某的供述顯示,在該項目正式對外招標前,她就問羅某是否認識運營污水處理的公司,要資質好一點的,羅某聽后表示有興趣。
隨后,羅某找到陳某濤(另案起訴),商量以陳任職的廣州自來水工程有限公司名義參與上述工程項目的投標,并約定廣自公司中標后,將工程交由羅某實際經營,羅某向廣自公司支付掛靠費用。為了確保廣自公司中標,羅某還找到廣州3家公司等單位參與“圍標”,并向這些公司支付好處費。
廣自公司最終順利中標獲得大涌鎮污水處理廠5年的運營經營權(從2015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止)。中標后,羅某與廣自公司以簽署分包協議的形式,取得了大涌鎮污水處理廠運營項目的實際經營權。
去年5月,羅某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近日,市第一法院兩罪并罰,決定對羅某執行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50萬元。
來源:中山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