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全面推"/>
比比招標網> 招標公告 > 邵東市公安局進一步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
| 更新時間 | 2024-07-19 | 招標單位 | 我要查看 |
| 截止時間 | 我要查看 | 招標編號 | 我要查看 |
| 項目名稱 | 我要查看 | 代理機構 | 我要查看 |
| 關鍵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標文件 | 我要查看 |
每天更新 70000 條招標信息
涵蓋超過 1000000 家招標單位
為進*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公安部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實施方案&**;的通知》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部署要求,確保行政執法“*項制度”在全局全面落地實施,根據上級*系列規定,結合我局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進*步規范行政執法公示制度
(*)全局應當在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確認、行政給付、行政檢查等行政執法行為中全面實施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公示的主體為各業務警種,責任人包括具體行政執法行為的經辦單位、責任部門、責任領導、經辦人。
(*)對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普遍關注、需要社會知曉的執法信息,應當主動向社會公開;對不宜向社會公開,但涉及特定對象權利義務、需要特定對象知悉的執法信息,應當主動向特定對象告知或者提供查詢服務。 不得公開涉及國家秘密或者警務工作秘密,以及可能影響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或者妨害執法活動的執法信息。 不得向權利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公開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執法信息。但是,權利人同意公開,或者公安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可以公開。
(*)行政執法事前公開內容包括執法主體、執法依據、執法權限、執法程序、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救濟方式、監督舉報途徑,由相關執法主體通過政府或者上級公安機關指定的互聯網公開平臺、公安機關門戶網站等方式予以對外公開。
(*)行政執法人員進行業務受理、監督檢查、調查取證、采取強制措施、送達文書等執法活動時應當依法著制式服裝、佩戴執法標志(或出示人民警察證)、出具執法文書,告知行政相對人執法事由、執法依據、權利義務等內容,并做好說明解釋工作。執法進度按照相關規定通過*定的公示途徑、公示平臺,依法依規為行政相對人提供執法事項辦理進度的查詢服務。
(*)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的執法決定作出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由相關執法主體在政府或者上級公安機關指定的互聯網公開平臺、公安機關門戶網站、“陽光警務執法辦案查詢系統”中公開行政許可信息和行政處罰信息;其他行政執法決定作出之日起**個工作日內通過政府或者上級公安機關指定的渠道予以公開。
(*)向社會公開行政處罰決定生效法律文書的,應當遵守以下規則:
*.案件事實涉及國家秘密或者警務工作秘密的,不得向社會公開。????*.被行政處罰人是未成年人的,不得向社會公開。????*.應當對文書中載明的自然人姓名作隱名處理,保留姓氏,名字以“某”替代。自然人的住所地詳址、工作單位、家庭成員、聯系方式、公民身份號碼、健康狀況、機動車號牌號碼,以及其他能夠判明其身份和具體財產的信息應當刪除。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涉及具體財產的信息以及涉及公民個人隱私和商業秘密的信息應當刪除。案件事實中涉及有傷風化的內容,以及可能誘發違法犯罪的細節描述應當刪除。公安機關印章或者工作專用章應當隱去。刪除信息影響對文書正確理解的,可以用符號“×”作部分替代。
(*)各單位公開行政執法信息應當先進行內部審核,明確審查的程序和責任;對擬公示的信息進行審查,行政執法信息未經審查不得發布。
公開信息涉及其他部門的,公示前應當與有關部門充分溝通、確認;發現本單位公開的信息不準確的,要及時予以更正;對已公開的執法決定被依法撤銷、確認違法或者重新作出的,要及時替換相關行政執法決定的公示信息。
公開、公示行政執法信息應當按照“誰公示,誰負責”的原則公開行政執法信息,由制作、產生或者保存該信息的具體部門負責。
*、進*步深化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
?(*)承擔行政執法工作任務的各單位是執法記錄工作的主體,要完善本部門執法記錄工作制度和機制,嚴格落實記錄責任。警保室要加強裝備、資金保障,妥善維護、及時更新各類記錄設備;科信大隊要統*各類執法記錄資料管理系統的相關技術標準,推動數據資源關聯共享;法制大隊要強化執法辦案信息系統、執法辦案區的完善和使用管理,創新研發配套執法管理系統,推動完善各類執法記錄方式的操作規范。 ??????????
?(*)公安機關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目前主要包括文字記錄、音像記錄、信息系統記錄*種方式。
????文字記錄是指通過法律文書、卷宗制作、會議記錄等紙質文件或電子文件形式對行政執法活動進行全過程記錄的方式。
音像記錄是指通過照相機、錄音機、攝像機、執法記錄儀、視頻監控等記錄設備,實時對行政執法過程進行記錄的方式。
信息系統記錄是指將行政執法的全部執法環節,錄入執法辦案系統或業務應用平臺,實現執法信息網上錄入、法律文書網上制作、審核審批網上進行、電子卷宗網上生成、執法監督網上開展。
????文字記錄、音像記錄、信息系統記錄按照相關規定可同時使用,也可分別使用。
(*)各單位應當使用相應的行政執法制式文書,對調查取證(審查、核實)過程中的下列情況進行記錄:
*.民警的姓名、警號以及出示執法證件、執法文書表明執法身份的情況。
*.詢問當事人、證人的情況。
*.現場檢查(調查、勘驗)情況。
*.收集調取書證、物證及其他證據的情況。
*.抽樣取證,委托第*方進行檢驗、檢測、鑒定、專家論證或者評審、評估的情況。
*.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陳述、申辯、申請回避、申請聽證等權利的情況以及當事人進行陳述、申辯、申請回避的情況。
*.舉行聽證,聽取當事人或者公眾意見的情況。
*.其他有關情況。
????(**)行政執法決定經專家論證或者評審的,應當對專家論證或者評審的情況進行記錄;行政執法決定經法制審核的,應當對法制審核的相關情況進行記錄;行政執法決定經集體討論決定的,應當對集體討論的意見和決定情況進行記錄。
????記錄的形式包括專家論證或者評審意見書、法制審核意見書、會議紀要或會議記錄及簽到表等。
????(**)在條件允許和法律法規規定的情況下,應當使用執法記錄設備進行全程錄音錄像,客觀、真實地記錄行政執法工作情況及相關證據。
????進行音像記錄時,應當對執法過程進行全程不間斷記錄,自開展執法活動時開始,至執法活動結束時停止。記錄的內容應當清晰、連續、完整,不得人為節選、修改。
?受客觀條件限制,無法全程錄音錄像的,應當對重要環節使用照相機、攝像機等執法記錄設備進行錄音錄像,并做好文字記錄。
????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依法采取先行登記保存證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扣押財產,凍結存款、匯款等行政強制措施的,應當制作相應的行政執法文書對相關情況進行記錄,同時進行全程音像記錄。
????對作為行政執法證據使用的音像記錄,應當按照視聽資料證據審查和認定的有關要求,制作為光碟并附文字說明,注明制作方法、制作人、制作時間和證明對象等信息,附卷或者歸檔保存。
?*、進*步落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
(**)依法實施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行政確認過程中,對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重點敏感人員、重點單位企業、社會敏感事件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或者引發社會風險,直接關系行政相對人或者第*人重大權益,涉及多個法律關系的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應當在作出決定之前進行法制審核,未經法制審核或者審核未通過的,不得作出決定。
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在局黨委的領導下具體實施。
(**)執法單位在送審行政執法處理意見時,應當提交包含以下內容的材料,并對材料的客觀性和真實性負責:
*.行政執法行為的職權依據及執法人員資格情況。
*.調查取證情況,包括書證、物證、視聽資料、當事人陳述、證人證言、現場筆錄、勘驗筆錄、鑒定意見或專家論證意見等;經聽證的,提供聽證筆錄;行政相對人提供的資料。
*.行政執法程序的遵循情況及相關記錄。
*.處理意見的事實根據與法律依據,擬制文書的預覽。
*.涉及行政裁量權的,提交行政裁量權基準及理由說明。
*.其他相關材料。
(**)執法單位在送審行政執法處理意見時,應當為法制部門預留出合理的審核時間。法制部門對報送審核的事項應及時開展審核,行政執法工作不得因法制審核工作超出法定辦理期限。
法制審核以書面審查為主,審核人員有權調閱行政執法活動相關材料,必要時可以要求承辦部門補充相關材料和就有關問題作出說明。
(**)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的內容包括:
*.是否在本機關職權范圍內行使職權。
*.行政執法人員是否具備相應的執法資格。
*.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
*.程序是否合法、正當。
*.行政裁量權運用是否適當。
*.定性是否準確,適用法律、法規和規章是否正確。
*.行政執法文書的制作是否規范。
*.與合法性、適當性相關的其他內容。
(**)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部門經審核后,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如下處理:
*.執法主體合法,執法人員具備執法資格,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法律依據適用正確,與上級或本單位生效的決定、規范性文件不相沖突的,說明理由充分,程序合法,擬定的處理意見適當的,提出同意作出行政執法決定的意見。
*.執法主體不合法、執法人員不具備執法資格的,提出不予作出行政執法決定的意見;超出管轄范圍的,提出不予作出行政執法決定并依法移送有管轄權的機關的意見。
*.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提出補充調查或者補充證據的意見;經進*步補充證據,事實仍然不清的,提出不予作出行政執法決定的意見。
*.違反法定程序,且無法補正的,提出不予作出行政執法決定的意見;程序上存在輕微瑕疵或者遺漏,未侵犯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提出補正的意見。
*.未說明理由或者說明理由不充分的,提出補正的意見。
*.行政執法文書不規范、不完備的,提出補正的意見。
*.法制審核意見應當以書面方式做出,發現存在合法性問題或者法律風險的,在出具明確意見的同時應當說明理由,并提出修改建議。
對疑難復雜或有爭議的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人員應當提請集體研究或由法制審核部門報請本級公安機關案件審核審批委員會研究決定。承辦單位對法制審核意見有異議的,由承辦單位報請案件審核審批委員會研究決定。
法制審核意見作出后,執法單位應將審核材料、審核意見妥善存檔以備查;法制審核部門應當為審核工作建立臺帳。
????*、落實責任追究
????(**)我局將執法公開情況納入執法質量考評和績效考核范圍,建立完善獎懲機制。有下列情形之*的,應當立即改正;情節嚴重的,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領導和責任人員予以處理: *.未按照本規定履行執法公開義務的。 *.公開信息錯誤、不準確且不及時更正,或者弄虛作假的。 *.公開不應當公開的信息且不及時撤回的。 *.違反本規定的其他行為,導致在相關工作考評中被政府主管部門或上級公安機關扣分的。
????(**)執法記錄工作,違反以下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應當依紀依法追究相關單位、責任領導、責任人的責任:
*.在查處違法行為、處理違法案件時不進行全過程記錄。
*.擅自損毀、篡改、隱瞞執法記錄的原始文字資料、音像資料、信息系統信息。
*.擅自復制、保存或者傳播、泄露執法記錄的文字資料、音像資料、信息系統信息。 ?
*.故意毀壞執法文書、案卷材料、執法記錄設備或者聲像資料存儲設備。
????*.不按規定儲存或者保管,致使行政執法記錄損毀、丟失。
????*.將信息系統個人數字授權證書、用戶名、密碼私自轉借他人使用,或者違反規定超越授權使用信息系統。
*.其他違反執法記錄管理規定的行為。
????(***)在實施重大行政執法行為過程中,因行政執法人員、法制審核人員以及單位負責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有下列情形之*,導致行政執法行為違法且產生危害后果的,應當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未經法制審核或者審核未通過作出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
*.因執法單位及其行政執法人員原因,導致行政執法的事實、證據、法律適用、程序等嚴重違法,或者報送法制審核的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的。
*.法制審核機構及其法制審核人員不按規定提出法制審核意見或者提出的法制審核意見嚴重錯誤的。
*.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
本通知未涉及的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事項,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執行;上級公安機關或其他政府業務主管部門另有要求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