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條件:
*.本標的資產均按現狀轉讓,轉讓方不保證其完整性、品質及其原用途,不負責技術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均以現場實物現狀為準。本項目披露的照片僅供參考,不代表標的資產與其完全*致。
*.意向受讓方在信息公示期間應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讓方在現場踏勘時須嚴格遵守轉讓方現場踏勘相關規定及要求。
*.意向受讓方需自行了解轉讓標的所在地相關部門或機構對購買標的資產設置的各項政策及法規(如限購政策等)對自身的購買資格進行確認,并自行咨詢專業人士、相關方和監管機關的基礎上判斷是否符合作為本轉讓項目受讓方的主體資格,決定是否受讓標的資產,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費用、風險和損失。
*.意向受讓方需在掛牌截止日前交納本項目交易保證金(以到賬時間為準),在交納交易保證金并報價后,視為已對轉讓標的資產完成現場踏勘,了解與認可標的現狀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轉讓標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對其現狀及相關交易風險充分知悉,同時視為已承諾自身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資質與條件,并承擔非轉讓方原因引起的*切交易風險。
*.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將被***%扣除,優先用于補償各相關方應收取的服務費,剩余部分作為對轉讓方的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轉讓方及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受讓方未按約定與轉讓方簽署《資產移交確認書》的;(*)受讓方未按約定支付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的;(*)意向受讓方存在其他違反交易規則、掛牌條件要求的情形。
*.受讓方須在競價結束后*個工作日內將除保證金外的剩余交易價款及等同于成交價款*%的交易服務費*次性支付至天津產權指定賬戶。
*.受讓方須自天津產權出具《資產交割通知書》次日起*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辦理資產移交手續并簽署《資產移交確認書》,并自交易雙方簽署《資產移交確認書》后**個工作日內完成標的資產的清(拆)運。受讓方未在轉讓方要求的時限內清(拆)運完畢的,轉讓方有權將標的資產移出原有場地另行存放,運輸及存放費用由受讓方承擔。
*.標的資產移交涉及的*切費用及稅費由受讓方自理,受讓方在移交過程中應遵守轉讓方的規章、制度以及轉讓方的工作作息時間(工作日上午*:**~**:**,下午**:**~**:**)。由受讓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環保責任由受讓方自負。自簽署《資產移交確認書》后,標的資產便移交受讓方,轉讓方不負責保管。
*.受讓方不得以不了解標的資產狀況及資產質量、數量等方面瑕疵為由要求退還標的資產或拒付價款,否則將視為違約,轉讓方有權扣除其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作為補償,并保留進*步追究責任的權利。
**.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即視為已承諾以下事項:(*)按標的資產現狀進行受讓,在提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視為意向受讓方對標的資產現狀及相關交易風險充分知悉,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并自愿承擔除因轉讓方原因引起的*切責任與風險,不得以不了解標的資產狀況為由退還標的資產。如因受讓方自身原因導致標的資產未能按時移交的,轉讓方有權全額扣除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或等額的交易價款,轉讓方可收回標的資產,再次進行公開轉讓;(*)同意在天津產權出具資產交易憑證后*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接受并同意轉讓方按照轉讓標的實際狀態進行交付。(*)轉讓標的移交前車輛發生的*切違章、違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及法律糾紛由轉讓方承擔;轉讓標的移交后車輛發生的*切違章、違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及法律糾紛由受讓方自行承擔。(*)同意轉讓標的因年檢到期、保險到期、違章處理及在辦理過戶手續時,涉及的*切稅、費均由受讓方承擔。
**.標的資產不涉及指標轉讓;車輛必須過戶,如過戶本市的,意向受讓方須自行了解當地車輛買受資格及過戶政策要求;如過戶外地的,意向受讓方應自行了解外地的車輛遷入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