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明珠灣區跨江通道工程(*期橫瀝島尖段)監測服務合同公開信息
招標單位名稱:廣州市南沙新區明珠灣開發建設管理局[聯系方式]招標單位信用代碼:******************招標單位簽訂人:吳超中標單位名稱:廣東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檢測總站有限公司中標單位信用代碼:******************中標單位簽訂人:張作萍合同金額:***.******萬元招標控制價:***.****萬元合同簽署時間:****-**-**合同期限:自甲方向乙方發出中標通知書之日起至乙方按合同約定時間完成合同約定的全部工作內容止。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省、市、南沙區現行管理規范及規章制度的要求合同主要內容:對南沙明珠灣區跨江通道工程(*期橫瀝島尖段)監測服務等,以便為安全施工及工程驗收提供依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主要監測內容: *.*基坑支護監測部分 監測對象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地下管線;*)隧道基坑工程;*)隧道工程;*)橋梁工程;*)排水工程;*)其他應監測的對象。 儀器監測項目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形體、井形體檢測、基坑監測、健康監測、橋臺基坑監測、排水基坑監測、高支模監測等。 *、除按要求完成本次范圍內的監測工作外,還應完成以下工作: (*)根據設計文件、施工組織設計、相關規范和相關行政職能部門要求和甲方要求,結合項目實際情況,編制監測方案,并確保監測方案符合有關規范要求及通過工程所在行政區域的相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監督部門的審批,同時負責協調相關工作,保證技術成果能夠通過相關部門認可,確保不因監測工作影響本工程項目的建設進度和竣工驗收; (*)在進行監測服務過程中,與該工程相關的施工、監理、設計、咨詢等相關單位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監督部門的協調工作,合同價中已包含該項協調工作費用,不作另行計算。 (*)負責監測數據的有關信息通過連接系統進行傳輸報送,合同價中已包含該項費用,不作另行計算。 備注:對于監測設備昂貴或使用率低等原因而乙方未具有相關資質的,應在取得甲方同意后,乙方需自行委托其他具備資質的監測單位完成監測業務,保證完成整體項目所有監測工作,由此產生之費用已包含在投標報價中,不作另行計算。因項目規劃正在完善中,甲方保留在后期工作中視情況按有關規定調整范圍和建設規模的權利,且乙方應無條件接受調整事宜,并按調整要求完成相關專業的工作。 監測要求及標準 *、監測的要求: 監測技術方案必須符合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技術規范或規定以及設計單位的技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監測方案編制、方案送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試驗及相關需要的配套工作、編制并提交監測、成果報告等全部工作。 最終具體監測項目及數量以南沙區質量監督部門及甲方要求為準,按實際監測發生量進行結算,超出質量監督部門及甲方要求完成的數量不予結算。 *、監測標準 監測工作必須滿足國家、廣東省、廣州市相關監測規范、強制性和推薦性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