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陽區南磨房鄉田華建筑集團公司第*分公司公車京******金杯牌************白/灰色小型普通客車轉讓
發布時間:****-**-** **:**信息來源:
北京農村產權交易所全市統*項目編號
********************
| 項目編碼: | ****-**/**-**** | 標的名稱: | 北京市朝陽區南磨房鄉田華建筑集團公司第*分公司公車京******金杯牌************白/灰色小型普通客車轉讓 |
| 所屬地區: | 北京市 / 朝陽區 / 南磨房鄉 |
| 車牌號碼: | 京****** | 車輛類型: | 小型普通客車 |
| 使用性質: | 非營運 | 品牌型號: | 金杯牌************ |
| 車身顏色: | 白/灰 | 車輛識別代號: | ***************** |
| 發動機號碼: | ****** | 初始購置日期: | ****-**-** |
| 初始登記日期: | ****-**-** | 年檢有效期: | ****年**月 |
| 交強險有效期限: | ****年**月**日 | 車船稅有效期限: | ****年**月**日 |
| 燃油種類: | 汽油 | 行駛公里數: | ***** |
| 數量: | * | 備注: | |
| 是否存在他項權利人: | | 他項權利人: | |
| 他項權利內容: | | 相關權利人是否放棄優先權: | |
| 是否掛牌: | 是 | 掛牌日期(公共資源平臺): | ****-**-** |
| 截止日期(公共資源平臺): | ****-**-** | 掛牌總金額(元): | ***** |
| 披露方式: | 北京農村產權交易網站及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 |
| 首次項目信息發布公告期: | *個工作日 |
| 信息發布類型: | 延長信息發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 |
| 延牌次數: | |
| 交納金額(元): | * | 交納期限(工作日): | |
| 交納方式: | | 處置方法: | |
| 處置方法說明: | | 其他: | |
| 公告價格(元): | ***** | 合同價款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 |
| 合同價款結算方式: | 場外結算 |
| 與出讓相關其他條件: | *、該項目車輛采取單獨轉讓,轉讓最終成交價不得低于評估價。 *、本項目設立交易保證金*元。 *、本項目所涉及車輛均不包含車牌指標。車輛轉讓處理完畢后, 車輛車牌指標統*收回歸出讓方所有。 *、意向受讓方須在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之日起*個工作日內與出讓方簽署《實物資產交易合同》,并在簽署《實物資產交易合同》 后*個工作日內將交易價款*次性支付至轉讓方指定賬戶。最終受讓方需在成交后**個工作日內辦理完過戶。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受讓方須為北京市朝陽區南磨房鄉注冊的企業或自然人,如果為自然人,須戶籍或居住地在北京市朝陽區南磨房鄉域內,居住地以登記在本人名下的不動產權證書或本人承租的房屋租賃合同為準,須提供出讓方對房屋位于南磨房鄉域內的確認書。 *.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及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信息中涉及行政處罰、黑名單信息中無不良記錄。 |
| 其它需要披露的內容: | *、本次處置的車輛均按現場展示的狀況及狀態進行現狀轉讓, 本公告對車輛所作出的說明及相關資料均是對標的所作的參考性說 明; *、意向受讓方在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轉讓標的進行全 面了解,在受讓前應自行或聘請專業人士對車輛自身及車輛的相關資 料進行全面勘察、鑒定,并充分了解車輛可能存在的風險和瑕疵(包 括但不限于車輛權證、年審、違章、限行范圍、保險、車船稅,以及 其他可能影響過戶及使用等方面的風險)。意向受讓方*旦遞交受讓資料并交納保證金,則視為充分知曉并認可車輛可能存在的所有風險及瑕疵,成交后,買受人不能以此為由拒不按時足額支付成交價款、 進行車輛交接及辦理車輛相應過戶手續,并愿承擔*切責任與風險; *、出讓方所提供的環保排放標準,僅供參考,不作為意向受讓 方做出受讓決定的依據。意向受讓方需在受讓前確認轉讓標的是否符 合當地遷入的環保排放標準及政策,并自行查詢和了解遷入地車輛限 購及指標管理政策,成交后不能以此為理由要求退車,由此造成的* 切損失由受讓方負責; *、車輛移交前車輛發生的*切違章、違法、交通事故、意外事 故等,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及法律糾紛由出讓方承擔;車輛移交后車 輛發生的*切違章、違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產生的經濟 損失及法律糾紛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
北京農村產權交易所全市統*項目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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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編碼: | ****-**/**-**** | 標的名稱: | 北京市朝陽區南磨房鄉田華建筑集團公司第*分公司公車京******金杯牌************白/灰色小型普通客車轉讓 |
| 所屬地區: | 北京市 / 朝陽區 / 南磨房鄉 |
| 車牌號碼: | 京****** | 車輛類型: | 小型普通客車 |
| 使用性質: | 非營運 | 品牌型號: | 金杯牌************ |
| 車身顏色: | 白/灰 | 車輛識別代號: | ***************** |
| 發動機號碼: | ****** | 初始購置日期: | ****-**-** |
| 初始登記日期: | ****-**-** | 年檢有效期: | ****年**月 |
| 交強險有效期限: | ****年**月**日 | 車船稅有效期限: | ****年**月**日 |
| 燃油種類: | 汽油 | 行駛公里數: | ***** |
| 數量: | * | 備注: | |
| 是否存在他項權利人: | | 他項權利人: | |
| 他項權利內容: | | 相關權利人是否放棄優先權: | |
| 是否掛牌: | 是 | 掛牌日期(公共資源平臺): | ****-**-** |
| 截止日期(公共資源平臺): | ****-**-** | 掛牌總金額(元): | ***** |
| 披露方式: | 北京農村產權交易網站及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 |
| 首次項目信息發布公告期: | *個工作日 |
| 信息發布類型: | 延長信息發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 |
| 延牌次數: | |
| 交納金額(元): | * | 交納期限(工作日): | |
| 交納方式: | | 處置方法: | |
| 處置方法說明: | | 其他: | |
| 公告價格(元): | ***** | 合同價款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 |
| 合同價款結算方式: | 場外結算 |
| 與出讓相關其他條件: | *、該項目車輛采取單獨轉讓,轉讓最終成交價不得低于評估價。 *、本項目設立交易保證金*元。 *、本項目所涉及車輛均不包含車牌指標。車輛轉讓處理完畢后, 車輛車牌指標統*收回歸出讓方所有。 *、意向受讓方須在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之日起*個工作日內與出讓方簽署《實物資產交易合同》,并在簽署《實物資產交易合同》 后*個工作日內將交易價款*次性支付至轉讓方指定賬戶。最終受讓方需在成交后**個工作日內辦理完過戶。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受讓方須為北京市朝陽區南磨房鄉注冊的企業或自然人,如果為自然人,須戶籍或居住地在北京市朝陽區南磨房鄉域內,居住地以登記在本人名下的不動產權證書或本人承租的房屋租賃合同為準,須提供出讓方對房屋位于南磨房鄉域內的確認書。 *.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及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信息中涉及行政處罰、黑名單信息中無不良記錄。 |
| 其它需要披露的內容: | *、本次處置的車輛均按現場展示的狀況及狀態進行現狀轉讓, 本公告對車輛所作出的說明及相關資料均是對標的所作的參考性說 明; *、意向受讓方在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轉讓標的進行全 面了解,在受讓前應自行或聘請專業人士對車輛自身及車輛的相關資 料進行全面勘察、鑒定,并充分了解車輛可能存在的風險和瑕疵(包 括但不限于車輛權證、年審、違章、限行范圍、保險、車船稅,以及 其他可能影響過戶及使用等方面的風險)。意向受讓方*旦遞交受讓資料并交納保證金,則視為充分知曉并認可車輛可能存在的所有風險及瑕疵,成交后,買受人不能以此為由拒不按時足額支付成交價款、 進行車輛交接及辦理車輛相應過戶手續,并愿承擔*切責任與風險; *、出讓方所提供的環保排放標準,僅供參考,不作為意向受讓 方做出受讓決定的依據。意向受讓方需在受讓前確認轉讓標的是否符 合當地遷入的環保排放標準及政策,并自行查詢和了解遷入地車輛限 購及指標管理政策,成交后不能以此為理由要求退車,由此造成的* 切損失由受讓方負責; *、車輛移交前車輛發生的*切違章、違法、交通事故、意外事 故等,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及法律糾紛由出讓方承擔;車輛移交后車 輛發生的*切違章、違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產生的經濟 損失及法律糾紛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