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受讓方須親自勘驗標的,標的狀況以勘驗時的實際情況為準。意向受讓方須在對標的狀況及交易風險進行充分調查研判后簽署《現場勘驗確認書》(簽署《現場勘驗確認書》,勘驗人須與受讓登記聯系人*致,不*致的須提供授權委托書),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讓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到中心指定銀行賬戶。各意向受讓方*旦提交報名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標的的全部現狀與瑕疵,并愿承擔*切責任與風險,同時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或標的有瑕疵、交易合同條款存在問題、土地披露面積與相關部門核定面積不符等為由拒絕履行相應受讓義務,否則視為違約,委托方將按照約定處置保證金。 *、意向方報名時需上傳資料清單中所有報名資料。受讓方資格條件應符合標的所在地相關政策規定。意向受讓方應當自行對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對自身的資格條件進行核查,并在咨詢專業人士、相關方和監管機關的基礎上自行判斷是否符合本項目受讓方的資格,并決定是否受讓標的,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費用、風險和損失。 *、本次交易采取掛牌轉讓方式,掛牌期滿后,如征集到*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方式成交如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網絡競價結束時的最高報價者即為最終受讓方,最終受讓方須在競價結束次日起*個工作日內簽訂《電子競價成交確認書》并將《實物資產受讓(受讓)申請書》原件、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法人營業執照等紙質報名資料(復印件的簽字或蓋章)遞交至中心,雙方應于競價成交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簽訂《交易合同》,最終受讓方應當在《交易合同》簽訂且收到交易中心發送的交款賬號之日起*個工作日內按照《電子競價成交確認書》中明確的金額支付全部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價款、交易服務費后*個工作日內出具交易憑證,并在收到委托方價款轉付通知書后將全部交易價款轉付至委托方指定銀行賬戶。 *、委托方收到全部交易價款之日起*個工作日內與最終受讓方辦理標的交接手續。在標的交接前所發生的標的毀損滅失等*切風險由委托方承擔,交接后的*切風險由最終受讓方承擔。受讓方使用期間,必須嚴格按原土地(耕地)用途、性質、使用,禁止改變土地(耕地)使用用途、性質。禁止超越受讓土地面積、范圍越界使用。不得改變地上建筑物、構筑物、農田基礎設施、農田水利設施、地下水利供水管網、供電網線、供熱管網、通信網線等設施。 在使用過程中對原有的地上建筑物、構筑物、農田基礎設施、農田水利設施、地下水利供水管網、供電網線、供熱管網、通信網線等造成損壞的由受讓方予以賠償并恢復原狀。 *、本次標的轉讓涉及的所有稅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雙方分別承擔;法律法規沒有規定承擔主體的,由受讓方承擔。本次標的轉讓,受讓方須自行了解、辦理權屬備案等事宜。委托方負責提供權屬相關資料,配合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備案手續。 *、受讓方必須依法經營,不得擅自改變耕地規定用途,如變更耕地規定用途的,須有關主管部門審批通過后方能變更。 *、受讓方必須嚴格履行生態環境保護義務,符合環境保護、當地農牧業產業發展規劃、耕地利用等政策法規;造成耕地環境污染,由受讓方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受讓方須嚴格履行生態環境保護義務,按環保要求進行生產作業。禁止丟棄、傾倒使用過程中的農藥、化肥及包裝物等;嚴禁使用長效農藥;造成受讓耕地環境污染,由受讓方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受讓方必須依法經營,禁止受讓方對其受讓的耕地擅自轉租、抵押、擔保等。否則委托方有權收回耕地,解除合同。 **、受讓方須嚴格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造成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及第*方損失均由受讓方承擔賠償責任,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在使用期間*切風險由受讓方自行承擔。受讓方如自愿參加農業保險,由受讓方自行到相關保險公司辦理相關手續。 **、因國家經濟建設等征用、占用受讓的耕地,交易雙方終止履行交易合同,相關賠償補償事宜按國家相關政策辦理。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受讓(受讓)。 **、其他未盡事項以簽訂的交易合同為準。 **、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我方非失信被執行人及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 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如因此原因給交易相關各方造成損失,其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由我方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