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標的基本情況 轉讓方基本情況 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信息披露期 競價方式 | 標的企業名稱 | 北京微播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聯系方式] |
| 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所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北京產權交易所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
| 注冊地(住所) | 北京市(北京市大興區經濟開發區科苑路** 號*幢*層****室) | 法定代表人 | 徐揚 |
| 成立日期 | ****-**-** | 注冊資本 | ****.****萬元(人民幣) |
| 實收資本 | ****.****萬元(人民幣) | 經濟類型 | 國有參股企業 |
| 企業類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所屬行業 | 互聯網和相關服務 |
| 統*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 |
| 經營規模 | 中型 |
| 經營范圍 | *般項目: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廣告設計、代理;廣告發布;數字廣告發布;數字廣告設計、代理;廣告制作;圖文設計制作;數字廣告制作;數字內容制作服務(不含出版發行);市場營銷策劃;業務培訓(不含教育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等需取得許可的培訓);社會經濟咨詢服務;企業形象策劃;信息咨詢服務(不含許可類信息咨詢服務);咨詢策劃服務;信息技術咨詢服務;項目策劃與公關服務;教育咨詢服務(不含涉許可審批的教育培訓活動);軟件開發;互聯網銷售(除銷售需要許可的商品);電子產品銷售;日用百貨銷售;辦公用品銷售;文具用品*售;寵物食品及用品*售;化妝品*售;母嬰用品銷售;電熱食品加工設備銷售;食品互聯網銷售(僅銷售預包裝食品)。(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許可項目:互聯網信息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不得從事國家和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經營場所:北京市朝陽區小營北路**號院*號樓*層至**層***號*層***) |
| 其他股東是否放棄優先受讓權 | 是 |
| 企業管理層是否參與受讓 | 否 |
| 是否涉及職工安置 | 否 | 職工人數 | ***人 |
| 導致標的企業的實際控制權發生轉移 | 否 |
| 企業股權結構 | 前*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 其他股東 | **.**** |
| 韓毅 | **.**** |
| 南昌金信嘉捷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 **.**** |
| 中國文化產業投資基金(有限合伙) | *.*** |
| 徐揚 | *.**** |
| 上海創稷投資中心(有限合伙) | *.**** |
| 弘娛(上海)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 * |
| 西藏達孜北辰聯眾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 *.**** |
| 天津梧桐樹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 *.*** |
| 上海金浦文創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 *.*** |
| 主要財務指標(單位:萬元) |
****年度審計報告數據 |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 | ****.** | ****.**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 | *****.** | *****.** |
| 審計機構 | 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年**月**日 財務報表 |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 | ****.** | ****.**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 | *****.** | *****.** |
| 資產評估情況(單位:萬元) | 評估機構 | 北京亞太聯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核準備案日期 | ****-**-** |
| 基準日審計機構 | 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 評估基準日 | ****-**-** |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 資產總計 | *****.** | *****.** |
| 負債總計 | *****.** | *****.** |
| 凈資產 | *****.** | *****.** |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 | ****.** |
| 其他披露內容 | *、轉讓方置于北京產權交易所備查的《資產評估報告》第**項特別事項說明披露的內容,提請各意向受讓方注意。*、其他詳見北交所備查文件。 |
| 轉讓方名稱 | 中國文化產業投資基金(有限合伙) |
| 基本情況 | 注冊地(住所) | 北京市西城區豐盛胡同**號樓**層****-** |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 法定代表人 | 中國文化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陳杭為代表) | 成立日期 | ****-**-** |
| 注冊資本 | ******.**萬元(人民幣) | 實收資本 | -- |
| 企業類型 | 合伙企業 | 所屬行業 | 資本市場服務 |
| 統*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 | 經營規模 | 大型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 |
| 持有股份數(萬股) | *** | 擬轉讓股份數(萬股) | ***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財政部監管 | 國家出資企業或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統*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 | 轉讓方決策文件類型 | 其他 |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文化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批準日期 | ****-**-** |
| 批準單位決議文件類型 | 批復 | 決議文件名稱 | 對于文化基金已投企業微播易股權轉讓方案的批復 |
| 交易條件 | 標的名稱 | 北京微播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聯系方式]***萬股股份(占總股本的*.***%) |
| 轉讓底價 | *,***.**萬元 |
| 價款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意向受讓方須在受讓資格確認后*個工作日內將交易保證金****萬元支付到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未交納和逾期交納交易保證金的,視為放棄受讓資格。*、如信息披露期滿,經受讓資格確認并交納保證金后只征集到*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轉讓方式成交;若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多次報價方式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自動轉為交易價款的*部分,其他未涉及保證金扣除情形的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北京產權交易所收到該意向受讓方提交的退還保證金申請后*個工作日內*次性原額無息返還。*、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將被扣除:(*)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征集到*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競價程序的;(*)在競價過程中以轉讓底價為起始價,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在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剩余交易價款的;(*)意向受讓方存在其他違反交易規則、掛牌條件要求的。*、本項目公告期即可進入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且繳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轉讓標的所披露的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査,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已經充分知曉、理解和接受本次轉讓的所有披露之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的內容,已經了解轉讓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轉讓標的的全部現狀,在遞交意向受讓申請后,不以不了解標的情況或標的有瑕疵為由撤銷受讓申請、退還標的或拒付交易價款;(*)自被確定為受讓方后**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將剩余價款及交易服務費*次性支付至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同意在北京產權交易所出具產權交易憑證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無條件將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已自行對照并充分了解包括但不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年版)》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中的規定和監管要求,并在自行咨詢專業人士、相關方和監管部門的基礎上自行判斷是否符合作為本項目受讓方的股東資格,決定是否受讓標的,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費用、風險和損失;(*)北京產權交易所向意向受讓方出具的《受讓資格確認通知書》不代表北京產權交易所及轉讓方對意向受讓方符合作為標的企業股東的全部條件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及承諾,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不代表北京產權交易所及轉讓方對受讓方符合作為標的企業股東的全部條件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及承諾。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意向受讓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情況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 保證金設定 | 交納保證金 | 是 |
| 交納金額 | *,***.**萬元 |
| 交納時間 | 意向受讓方經資格確認后*個工作日內交納。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個工作日 |
| 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個工作日為*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競價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網絡競價(多次報價)在原股東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情況下,如僅征集到*個符合條件的非原股東意向受讓方,則不再組織上述競價活動,由該意向受讓方單獨進行報價,并以此價格征詢原股東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 |
| 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