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基本情況
租賃標的位于福州市鼓樓區中山路**號中山大院**座東苑(*至*層,不含*層北側*間),東苑建筑面積約****.*平方米,扣除*層北側*間約**.*平方米,本項目可租賃面積約****.*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榕房權證*字第*******號,國有土地使用證號閩國用(****)字第****號,土地使用權類型為劃撥,土地用途住宅、辦公 。標的物水電已配套,供電容量為******。租賃標的競價遵循“價高者得”原則。
(*)風險提示
(*)標的物查驗責任:租賃標的以加固后毛坯狀態交付,競租人須在競租前實地查驗并確認標的物狀況(含位置、權屬、房屋現狀、規劃及消防條件等)符合經營需求。參與競租即視為認可標的現狀,并愿意承擔*切責任與風險,不得以標的物狀況問題主張免責或拒履約,未充分查驗所致風險由競租人自行承擔。
(*)權屬與用途說明:租賃標的產權方為福建省貿易廳,由福建省商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使用,并授權福建安居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代管及出租。租賃標的土地用途為住宅、辦公〔《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碼:閩國用(****)字第****號〕,房屋設計用途欄空白〔《房屋所有權證》號碼:榕房權證*字第*******號〕。競租人須自行承擔用途限制風險,競得后應按實際用途辦理消防審批并承擔費用,不得以審批問題拒絕履約。
(*)裝修與合規使用:承租方須確保裝修及經營行為(含用電擴容或電力設施改造)符合國家及地方規定,自行辦理消防、施工、工商、環保等審批手續,并向供電部門申報用電改造,承擔全部費用及審批風險。
(*)標的交付時間:東苑加固工程整體結構施工已完成,尚未取得工程竣工驗收證書,尚不具備交付條件。如至承租方成交之日,出租方尚未取得竣工驗收證書,雙方同意:*.如于成交之日起**個自然日內出租方完成竣工驗收并交付,出租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如超過**個自然日仍未能竣工驗收并交付,雙方均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若在看樣期至標的移交日期間現場發生變化,最終解釋權歸出租方所有,組織方不對現場狀況進行保證及現場狀況變化作出解釋。
提示:以上標的概況僅供參考,具體資產狀況以現場看樣和相關文件的數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