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須親自勘驗標的,勘驗現場做好拍照、錄像等相關記錄,了解水、電、暖、消防及與房屋使用相關的所有情況,標的狀況以勘驗時的實際現狀為準,項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具體情況為由拒絕履行相關義務。各意向承租方*旦提交報名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標的的全部現狀與瑕疵,并愿承擔*切責任與風險,同時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或標的有瑕疵、租賃合同條款存在問題、不動產登記面積與實際租賃面積存在誤差、房產或土地披露面積與相關部門核定面積不符等為由拒絕履行相應承租義務,否則視為違約,出租方將按照約定處置保證金。 *、租期及保證金:租賃期限不超過*年(含),押金按實際成交年租金的*個月收取,租金支付方式半年支付,免租期根據實際租賃面積確定,后續年度租金交易雙方自行結算,承租方應在下*租賃期開始前*個月內*次性支付,具體結算方式、租期以交易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為準。如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或逾期未能補足押金的,每逾期*日,承租人應向出租方支付未付租金/應補足押金的萬分之*作為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期自該租金/押金應付之日起開始計算,直至承租人付清該租金/押金之日止。 *、租賃方式:按產權證分戶掛牌,意向承租人可自由組合租賃范圍,本次租金價格以相近樓層已出租房產現執行租金價格作為參考價,即*、*層租賃單價為*.*元/天/平方米,**層租賃單價為*.*元/天/平方米,**層租賃單價為*元/天/平方米,*號及*號底商按照*元/天/平方米。該租賃價格含車位租金,按照每承租***平方米提供*個車位,車位管理費由承租人承擔。 *、免租期:承租面積不超過***平方米的免租期為*個月(含),承租面積***-****平方米的免租期為*個月(含),承租面積超過****平方米的免租期為*個月(含)。免租期平均分攤至前兩年租期內,每年實際租金以分攤后的金額為準。 *、租金支付方式:確定最終承租人后,*個月內完成租賃合同簽署,合同簽署日支付首筆租金,租金按半年支付,承租人逾期支付的,出租方無條件解除租賃合同,并按年租金的萬分之*/日計收違約金。 *、租賃期間費用承擔:自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發生的改造費、裝修費、物業費、水電費、暖氣費、維修費、燃氣費等各項費用及安全責任由承租人承擔。 *、租金競價幅度:租金競價加價幅度為****元/次。 *、物業交付及裝修:按資產現狀交付,交付后的相關費用、安全責任由承租人承擔。承租人承擔全部改造裝修費用,裝修方案應當事先向委托方備案。 *、轉租條款: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將承租房產轉租,由此引發的*切法律及經濟糾紛由承租人承擔。 **、到期交付:租賃期滿或租約提前終止時,經出租方驗收同意后,承租人可按照裝修后現狀交付出租方。 **、承租相關其它條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終簽訂的租賃合同為準,但公告中公示的內容作為租賃合同的組成部分,租賃合同內容不得與公告內容相違背。 **、房產租賃期間如因政府收回、征用、出賣、開發等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租賃終止的,則租賃合同自行終止,同時出租方保留根據自身需要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房產的權利,具體在租賃合同中約定。如發生上述情形租賃合同終止的,承租方需無條件搬出并交還該房產,出租方不承擔承租方所有已投入費用,當年已繳納租金按照實際租賃期限進行結算。 **、交易費用:本次出租交易服務費由承租方承擔。 **、變更經營主體條款:本次租賃合同的簽約主體為承租人在競標時提交的公司(簡稱“原簽約公司”),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原簽約公司不得變更合同主體或將租賃標的轉租、分租給其它主體。因承租人實際經營需要,確需重新成立新公司(簡稱“新公司”)或變更經營主體的,須滿足以下全部條件,并提前**日向出租方提交書面申請及相關證明文件,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 (*)新公司或變更后的經營主體的實際控制人,與原簽約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須為同*主體(實控人認定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相關監管規定為準,包括但不限于通過股權、協議或其它安排對公司經營管理擁有絕對控制權的自然人或法人);(*)若原簽約公司未直接作為實際控制人,則原簽約公司須對新公司或變更后的經營主體實現絕對控股(即持股比例不低于**%,且通過公司章程或協議明確對其經營決策擁有絕對控制權); (*)無論經營主體如何調整,原簽約公司及新公司(或變更后的經營主體)須就租賃標的的使用、租金支付、違約責任等事宜向出租方承擔連帶責任。原租賃合同中關于承租人的全部義務(包括但不限于按時支付租金、維護租賃資產、遵守租賃用途限制等),對新公司(或變更后的經營主體)具有同等約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