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項目代碼 | |
投資項目名稱 | |
招標項目名稱 | ****-****年廣寧縣農村公路交通安全設施精細化提升工程(施工) |
標段(包)名稱 | ****-****年廣寧縣農村公路交通安全設施精細化提升工程(施工) | 公告性質 | 正常 |
資格審查方式 | 資格后審 |
招標項目實施(交貨)地點 | 肇慶市廣寧縣 |
資金來源 | 項目建設資金為上級補助資金,已落實。 | 資金來源構成 | 國有資金***.**萬占比***.*%; |
招標范圍及規模 | 招標范圍:廣寧縣農村公路交通精細化工程、在廣寧縣*和鎮、橫山鎮、賓亨鎮、排沙鎮、潭布鎮、木格鎮、石咀鎮、南街街道、北市鎮、赤坑鎮、坑口鎮、木格鎮新建波紋梁鋼欄桿、鋁合金標志版、熱熔標線、反光鏡、道口樁。(具體內容見施工圖紙與工程量清單)。工程規模:本項目對***條村道進行安防設施提升,分別位于廣寧縣**個鎮(街),項目實施是對項目農村公路路段的各類交通安全隱患點進行針對性整治,包括完善交通標志、交通標線、防護設施、視線誘導及警示設施。 |
招標內容 | 本合同段建設范圍內工程的施工、交工驗收、缺陷修復以及質量保修等工程的施工(具體以本項目施工圖設計文件和審定的工程量清單為準)。 |
工期(交貨期) | ***日歷天 |
最高投標限價 | ***.****萬元 |
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 否 |
投標資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資質人員、業績等要求) | 投標人資格要求 | *.資質等級及范圍:符合招標文件附錄 * 資格審查條件(資質最低要求);*.項目負責人資質類別和等級:符合招標文件附錄 * 資格審查條件(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最低要求)*.其他要求:①詳見招標文件附錄 *-附錄 *;②投標人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提供網頁查詢結果截圖或網頁打印件,招標人保留查證的權利);③投標人應已進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監督管理系統(*****://*****.***.***.**/*********/)”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資質企業名錄,且投標人名稱和資質與該名錄中的相應企業名稱和資質完全*致;④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參加投標;若單位負責人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招標項目投標,否則按否決其投標處理。(注:①單位負責人是指: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的**%以上的絕對控股、相對控股或協議控股。③管理關系是指:不具有出資持股關系的其它單位之間存在的管理與被管理關系。)*.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投標人為已辦理肇慶市投標企業信息登記的企業(企業已自行在肇慶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登記并辦理了**證書)。*、關于企業和人員資質、資格有效期均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最新的文件執行,投標人可將相關文件附在投標文件中。 |
| 投標人業績要求 | 詳見附錄 * 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 |
是否采用電子招標投標方式 | 是 | 獲取資格預審/招標文件的方式 | 下載資格預審/招標文件的網絡地址 | 本項目實行不見面開標,投標人憑**證書登*肇慶市不見面開標大廳系統選擇本項目進入開標大廳進行開標,無需到現場。 |
| 獲取紙質資格預審/招標文件的方式 | 登*肇慶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招標文件領取頁面進行下載 |
獲取資格預審/招標文件開始時間 | ****年**月**日 **時**分 | 獲取資格預審/招標文件截止時間 | ****年**月**日 **時**分 |
遞交資格預審/投標文件截止時間 | ****年**月**日 **時**分 | 資格預審/投標文件遞交方式 | 電子投標項目由投標人自行登錄(新系統)肇慶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在“上傳投標文件”欄目中遞交。 |
開標時間 | ****年**月**日 **時**分 | 開標地點 | 本項目實行不見面開標,投標人憑**證書登*肇慶市不見面開標大廳系統選擇本項目進入開標大廳進行開標,無需到現場。 |
發布公告媒介 | 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 |
招標人 | 廣寧縣公路事務中心 | 聯系地址 | 廣寧縣南街街道南東*路**號 |
招標人聯系人 | 范 工 | 聯系電話 | ****-******* |
招標代理機構 | 廣西德千工程管理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 聯系地址 | 廣寧縣百盈花園*棟*單元****室 |
招標代理聯系人 | 覃 工 | 聯系電話 | ****-******* |
招標監督機構 | 廣寧縣交通運輸局 | 聯系電話 | ****-******* |
其他依法應當載明的內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