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標的基本情況 轉讓方基本情況 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信息披露期 競價方式 | 標的企業名稱 | 北京得瑞領新科技有限公司 |
| 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所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北京產權交易所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
| 注冊地(住所) | 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區安寧莊東路*號*層***) | 法定代表人 | 王嵩 |
| 成立日期 | ****-**-** | 注冊資本 | *****.****萬元(人民幣) |
| 實收資本 | *****.****萬元(人民幣) | 經濟類型 | 國有參股企業 |
| 企業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科技推廣和應用服務業 |
| 統*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 |
| 經營規模 | 大型 |
| 經營范圍 | *般項目: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計算機系統服務;軟件開發;專業設計服務;軟件銷售;計算機軟硬件及輔助設備*售;電子產品銷售;機械設備銷售;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進出口代理;集成電路芯片及產品制造;集成電路芯片及產品銷售。(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國家和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
| 其他股東是否放棄優先受讓權 | 否 |
| 企業管理層是否參與受讓 | 否 |
| 是否涉及職工安置 | 否 |
| 導致標的企業的實際控制權發生轉移 | 否 |
| 企業股權結構 | 前*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 其他股東 | **.*** |
| 上海拜爾提克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 |
| 深圳共創天成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 **.**** |
| 北京睿匯海納科技產業基金(有限合伙) | *.**** |
| 深圳同創希望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 *.**** |
| 蘇州國新科創*期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 *.**** |
| 湖南華業天成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 *.**** |
| 嘉興考樂爾企業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 *.**** |
| 石家莊乾泰股權投資基金(有限合伙) | *.**** |
| 南通中金傳合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 *.**** |
| 主要財務指標(單位:萬元) |
****年度審計報告數據 |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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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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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計機構 | |
| ****年**月**日 財務報表 |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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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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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披露內容 | *、本項目與北京得瑞領新科技有限公司*.****%股權項目打包轉讓,若形成競價,則競價起始價為兩宗項目轉讓底價總和*****.**萬元,成交價格的增值部分按兩宗項目各自轉讓底價所占比例進行分配。*、標的企業注冊資本*****.****萬元,實收資本*****.****萬元。轉讓方認繳注冊資本****.***萬元,實繳注冊資本****.***萬元。*、意向受讓方提交本項目受讓申請的同時須提交北京得瑞領新科技有限公司*.****%股權項目受讓申請,意向受讓方獲得資格確認并按照兩宗項目要求交納交易保證金后,方可成為合格意向受讓方。若原股東行使優先購買權則不受此打包條件限制。若原股東僅針對本項目行使優先購買權,則意向受讓方仍須受讓北京得瑞領新科技有限公司*.****%股權項目。*、其他詳見《估值報告》等交易所備查文件。 |
| 轉讓方名稱 | 北京睿匯海納科技產業基金(有限合伙) |
| 基本情況 | 注冊地(住所) | 北京市海淀區北*環西路**號*層***室 |
| 經濟類型 | 其他 |
| 法定代表人 | 江峽鑫泰(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倪凱為代表) | 成立日期 | ****-**-** |
| 注冊資本 | ******.*****萬元(人民幣) | 實收資本 | -- |
| 企業類型 | 合伙企業 | 所屬行業 | 資本市場服務 |
| 統*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 | 經營規模 | 大型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 國家出資企業或主管部門名稱 | |
| 統*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 轉讓方決策文件類型 | 其他 |
| 批準單位名稱 | 江峽鑫泰(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決策委員會 | 批準日期 | ****-**-** |
| 批準單位決議文件類型 | 其他 | 決議文件名稱 | 《江峽鑫泰(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決策委員會****年第*次會議決議》 |
| 交易條件 | 標的名稱 | 北京得瑞領新科技有限公司*.****%股權 |
| 轉讓底價 | **,***.**萬元 |
| 價款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意向受讓方須在資格確認后*個工作日內交納人民幣****萬元的交易保證金至北交所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截止信息披露期滿,若只產生*家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原股東為意向受讓方,則本項目采取協議轉讓方式成交;除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原股東之外:(*)若信息披露期滿只產生*家意向受讓方,該意向受讓方進行*次報價后進入原股東征詢環節,若原股東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該意向受讓方成為受讓方;若原股東行使優先購買權,則原股東成為受讓方;(*)若信息披露期滿產生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項目采取網絡競價多次報價方式確定最高報價方后進入原股東征詢環節,若原股東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則最高報價方成為受讓方;若原股東行使優先購買權,則原股東成為受讓方;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直接轉為轉讓價款的*部分,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還保證金的申請,北交所將在收到退還保證金的申請后*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種情況,轉讓方有權全額扣除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作為對相關方的經濟補償,交易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有權按照實際損失繼續追訴:(*)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產生兩家及兩家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競價程序的;(*)在競價過程中以轉讓底價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或未按約定時限支付剩余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的;(*)意向受讓方未履行書面承諾事項的;(*)意向受讓方存在其他違反交易規則、交易條件要求情形的。*、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在本項目公告期內有權利及義務對標的企業進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讓方通過受讓資格確認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視為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已詳細閱讀且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涉及的北交所備查文件的全部內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項目交易標的的現狀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讓方若以不了解標的狀況或以標的資產存在瑕疵為由發生逾期或拒絕簽署《產權交易合同》、拒付交易價款、放棄受讓或退還標的、向轉讓方提出質疑或要求補償等情形的,即視為違約行為,轉讓方有權扣除其所交納的全部交易保證金或等額轉讓價款作為補償,并可單方解除《產權交易合同》,收回轉讓標的,再次進行公開掛牌轉讓,若重新轉讓成交價格低于本次轉讓成交價格的,轉讓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補足差額,并保留進*步追究責任的權利。*、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本方同意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于《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個工作日內將除保證金外的剩余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次性支付至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本方同意北京產權交易所在出具交易憑證后*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次性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本方同意受讓本項目的同時須受讓北京得瑞領新科技有限公司*.****%股權項目,并按照兩宗項目要求交納交易保證金。本方知悉若原股東行使優先購買權則不受此打包條件限制,若原股東僅針對本項目行使優先購買權,則本方仍須受讓北京得瑞領新科技有限公司*.****%股權項目。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無 |
| 保證金設定 | 交納保證金 | 是 |
| 交納金額 | *,***.**萬元 |
| 交納時間 | 意向受讓方經資格確認后*個工作日內交納。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個工作日 |
| 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個工作日為*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競價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網絡競價(多次報價)在原股東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情況下,如僅征集到*個符合條件的非原股東意向受讓方,則不再組織上述競價活動,由該意向受讓方單獨進行報價,并以此價格征詢原股東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 |
| 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