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標網> 招標公告 > 和國土告字[2022]24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公告
| 更新時間 | 2022-11-18 | 招標單位 | 我要查看 |
| 截止時間 | 我要查看 | 招標編號 | 我要查看 |
| 項目名稱 | 我要查看 | 代理機構 | 我要查看 |
| 關鍵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標文件 | 我要查看 |
每天更新 70000 條招標信息
涵蓋超過 1000000 家招標單位
和國土告字[****]**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公告
發布時間:****-**-**信息來源:原文鏈接地址
和國土告字[****]**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第**號令)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縣政府同意,擬公開出讓和縣歷陽鎮、經開區、香泉鎮等*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出讓地塊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宗地 編號 | 土地 位置 | 用地 性質 | 出讓 面積 (平方米) | 出讓 年期 ? | 主要規劃控制指標 | 出讓起始價(萬元) | 競買保證金(萬元) | |||
容積率 | 建筑 密度 | 綠地率 | 建筑高度(米) | |||||||
和土出[****]**號 | 歷陽鎮 城西片區 | 商住綜合用地(商業用地≤**%) | *****.*(約 **.*畝) | **年 | *≤*≤*.* | ≤**% | ≥**% | ≤**米 | ***** | **** |
和土出[****]**號 | 經開區 | 住宅 | ****.*(約 *.**畝) | **年 | *≤*≤*.* | ≤**% | ≥**% | / | *** | *** |
和土出[****]**號 | 香泉鎮 | 住宅 | ****.*(約 **.**畝) | **年 | *<*≤*.* | ≤**% | ≥**% | / | *** | *** |
和土出[****]**號 | 香泉鎮 | 住宅 | ****(約 **.**畝) | **年 | *<*≤*.* | ≤**% | ≥**% | / | *** | *** |
和土出[****]**號 | 香泉鎮 | 住宅 | ****(約 **.***畝) | **年 | *<*≤*.* | ≤**% | ≥**% | / | *** | *** |
和土出[****]**號 | 香泉鎮 | 住宅 | *****(約 **.**畝) | **年 | *<*≤*.* | ≤**% | ≥**% | / | **** | *** |
和土出[****]**號 | 香泉鎮 | 住宅 | ****(約 **.**畝) | **年 | *<*≤*.* | ≤**% | ≥**% | / | *** | *** |
和土出[****]**號 | 香泉鎮 | 住宅 | *****(約 **.***畝) | **年 | *<*≤*.* | ≤**% | ≥**% | / | **** | *** |
和土出[****]**號 | 香泉鎮 | 住宅 | *****(約 **.**畝) | **年 | *<*≤*.* | ≤**% | ≥**% | / | **** | *** |
*、其他需要說明的宗地情況
(*)競得人須在土地成交之日起**個工作日內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競得人須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個月內付至土地出讓金總額的**%,**個月內付清余款。競得人逾期不簽訂合同的,競得人資格自動失效,不退還土地競買保證金;已簽合同,未按時支付土地成交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繳納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日,經催繳仍不能支付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讓人承擔法律責任。
(*)土地開發程度:出讓范圍內桿、管線及地下管網由受讓人自行處置。外部條件(道路、水、電、氣等)均以現狀為準。
(*)土地交付:和土出[****]**號地塊在《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個月內由歷陽鎮負責凈地交付。
和土出[****]**號地塊在《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個月內由經開區管委會負責凈地交付。
和土出[****]**號、**號、**號、**號、**號、**號、**號地塊在《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個月內由香泉鎮負責凈地交付。
(*)開工及竣工時間:競得人須在土地交付之日起**個月內開工建設,在開工建設之日起**個月內完成項目施工建設,并申請竣工驗收。
(*)受讓人應當在施工現場設立建設項目公示牌,公布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建設單位、項目動工開發、竣工時間和土地開發利用標準,并在項目開發建設期間,及時向出讓方和項目載體單位書面申報項目動工開發、開發進度、竣工等情況,對不執行申報制度的,出讓方和項目載體單位可以向社會公示,并限制受讓人至少在*年內不得參加本縣范圍內的土地購置活動。
(*)競得人未按《出讓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或未按《出讓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竣工,且經出讓人書面通知其在*定時間里糾正該違約行為但競得人仍然不糾正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出讓合同》,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
*、競買人資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聯合申請的,申請人應當提供聯合競買協議。聯合競買協議要規定聯合各方的權利、義務,包括聯合各方的出資比例,并明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時的受讓人。
(*)競買人的負責人為同*人或者競買人之間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或競買人之間存在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出讓過程公正性的,均不得參加同*宗地的競買。(競買人須提供經工商部門蓋章確認的最新公司章程以備核查)?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經自然資源管理部門失信懲戒或其他部門聯合懲戒的,不得參與競買。
*、競拍方式
拍賣(競買人不足*人則轉為掛牌方式)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競買約定
(*)提交競買申請前,競買人應對出讓宗地進行實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讓公告和宗地現狀;對出讓公告和宗地現狀有疑問的,應在競買申請前向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書面提出。
(*)競買人*旦提出競買申請,即視為對出讓公告內容及宗地現狀清楚并自愿受其約束,對宗地現狀無異議。競買申請人竟得土地后,不得以該宗地的出讓公告和現狀異議對成交結果及所簽署的相關文件提出抗辯。
*、報名須知
有意參加競買者持競買申請書、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及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等有效證件(復印件加蓋公章,*式兩份)可于公告發出之日起至****年**月*日前交納競買保證金,并同時向我局及和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受理室提出書面競買申請,分別提交競買相關材料,經審查,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年**月*日確認地塊競買申請人的競買資格。
根據競買人報名登記情況確定出讓方式,*人或以上采用拍賣方式,拍賣時間為****年**月*日**時**分 。
本次出讓的地塊若競買申請人不足*人,則轉為掛牌方式出讓,并繼續接受報名,報名和繳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延至****年**月**日。轉為掛牌方式出讓時不再重新公告。經審查,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年**月**日確認掛牌出讓地塊競買申請人的競買資格。
掛牌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時**分。
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報價,則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認競得人。
申請報名地點在和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樓***(受理室);掛牌地點在和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開標大廳。
*、本次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出讓文件。申請人請于****年**月**日起到和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獲取。
*、競買保證金繳至
和土出[****]**號地塊繳至:賬戶名稱:和縣土地儲備中心;開戶銀行:安徽和縣新華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銀行賬號:********************。
和土出[****]**號、和土出[****]**號、和土出[****]**號、和土出[****]**號、和土出[****]**號、和土出[****]**號、和土出[****]**號、和土出[****]**號地塊繳至:賬戶名稱:和縣土地儲備中心;開戶銀行:中國銀行和縣支行;銀行賬號:************。
*、聯系地址
和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和縣歷陽鎮歷陽西路***號)
和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和城新區海峰中路海峰大廈東側)??
*、聯系人、聯系電話及傳真
和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舒磊、王忠明 ****-*******
和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責任人:曹春麗、馮偉 ****-*******、*******
?
?
和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年**月**日
?
和國土告字[****]**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第**號令)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縣政府同意,擬公開出讓和縣歷陽鎮、經開區、香泉鎮等*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出讓地塊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宗地 編號 | 土地 位置 | 用地 性質 | 出讓 面積 (平方米) | 出讓 年期 ? | 主要規劃控制指標 | 出讓起始價(萬元) | 競買保證金(萬元) | |||
容積率 | 建筑 密度 | 綠地率 | 建筑高度(米) | |||||||
和土出[****]**號 | 歷陽鎮 城西片區 | 商住綜合用地(商業用地≤**%) | *****.*(約 **.*畝) | **年 | *≤*≤*.* | ≤**% | ≥**% | ≤**米 | ***** | **** |
和土出[****]**號 | 經開區 | 住宅 | ****.*(約 *.**畝) | **年 | *≤*≤*.* | ≤**% | ≥**% | / | *** | *** |
和土出[****]**號 | 香泉鎮 | 住宅 | ****.*(約 **.**畝) | **年 | *<*≤*.* | ≤**% | ≥**% | / | *** | *** |
和土出[****]**號 | 香泉鎮 | 住宅 | ****(約 **.**畝) | **年 | *<*≤*.* | ≤**% | ≥**% | / | *** | *** |
和土出[****]**號 | 香泉鎮 | 住宅 | ****(約 **.***畝) | **年 | *<*≤*.* | ≤**% | ≥**% | / | *** | *** |
和土出[****]**號 | 香泉鎮 | 住宅 | *****(約 **.**畝) | **年 | *<*≤*.* | ≤**% | ≥**% | / | **** | *** |
和土出[****]**號 | 香泉鎮 | 住宅 | ****(約 **.**畝) | **年 | *<*≤*.* | ≤**% | ≥**% | / | *** | *** |
和土出[****]**號 | 香泉鎮 | 住宅 | *****(約 **.***畝) | **年 | *<*≤*.* | ≤**% | ≥**% | / | **** | *** |
和土出[****]**號 | 香泉鎮 | 住宅 | *****(約 **.**畝) | **年 | *<*≤*.* | ≤**% | ≥**% | / | **** | *** |
*、其他需要說明的宗地情況
(*)競得人須在土地成交之日起**個工作日內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競得人須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個月內付至土地出讓金總額的**%,**個月內付清余款。競得人逾期不簽訂合同的,競得人資格自動失效,不退還土地競買保證金;已簽合同,未按時支付土地成交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繳納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日,經催繳仍不能支付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讓人承擔法律責任。
(*)土地開發程度:出讓范圍內桿、管線及地下管網由受讓人自行處置。外部條件(道路、水、電、氣等)均以現狀為準。
(*)土地交付:和土出[****]**號地塊在《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個月內由歷陽鎮負責凈地交付。
和土出[****]**號地塊在《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個月內由經開區管委會負責凈地交付。
和土出[****]**號、**號、**號、**號、**號、**號、**號地塊在《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個月內由香泉鎮負責凈地交付。
(*)開工及竣工時間:競得人須在土地交付之日起**個月內開工建設,在開工建設之日起**個月內完成項目施工建設,并申請竣工驗收。
(*)受讓人應當在施工現場設立建設項目公示牌,公布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建設單位、項目動工開發、竣工時間和土地開發利用標準,并在項目開發建設期間,及時向出讓方和項目載體單位書面申報項目動工開發、開發進度、竣工等情況,對不執行申報制度的,出讓方和項目載體單位可以向社會公示,并限制受讓人至少在*年內不得參加本縣范圍內的土地購置活動。
(*)競得人未按《出讓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或未按《出讓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竣工,且經出讓人書面通知其在*定時間里糾正該違約行為但競得人仍然不糾正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出讓合同》,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
*、競買人資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聯合申請的,申請人應當提供聯合競買協議。聯合競買協議要規定聯合各方的權利、義務,包括聯合各方的出資比例,并明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時的受讓人。
(*)競買人的負責人為同*人或者競買人之間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或競買人之間存在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出讓過程公正性的,均不得參加同*宗地的競買。(競買人須提供經工商部門蓋章確認的最新公司章程以備核查)?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經自然資源管理部門失信懲戒或其他部門聯合懲戒的,不得參與競買。
*、競拍方式
拍賣(競買人不足*人則轉為掛牌方式)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競買約定
(*)提交競買申請前,競買人應對出讓宗地進行實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讓公告和宗地現狀;對出讓公告和宗地現狀有疑問的,應在競買申請前向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書面提出。
(*)競買人*旦提出競買申請,即視為對出讓公告內容及宗地現狀清楚并自愿受其約束,對宗地現狀無異議。競買申請人竟得土地后,不得以該宗地的出讓公告和現狀異議對成交結果及所簽署的相關文件提出抗辯。
*、報名須知
有意參加競買者持競買申請書、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及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等有效證件(復印件加蓋公章,*式兩份)可于公告發出之日起至****年**月*日前交納競買保證金,并同時向我局及和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受理室提出書面競買申請,分別提交競買相關材料,經審查,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年**月*日確認地塊競買申請人的競買資格。
根據競買人報名登記情況確定出讓方式,*人或以上采用拍賣方式,拍賣時間為****年**月*日**時**分 。
本次出讓的地塊若競買申請人不足*人,則轉為掛牌方式出讓,并繼續接受報名,報名和繳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延至****年**月**日。轉為掛牌方式出讓時不再重新公告。經審查,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年**月**日確認掛牌出讓地塊競買申請人的競買資格。
掛牌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時**分。
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報價,則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認競得人。
申請報名地點在和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樓***(受理室);掛牌地點在和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開標大廳。
*、本次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出讓文件。申請人請于****年**月**日起到和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獲取。
*、競買保證金繳至
和土出[****]**號地塊繳至:賬戶名稱:和縣土地儲備中心;開戶銀行:安徽和縣新華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銀行賬號:********************。
和土出[****]**號、和土出[****]**號、和土出[****]**號、和土出[****]**號、和土出[****]**號、和土出[****]**號、和土出[****]**號、和土出[****]**號地塊繳至:賬戶名稱:和縣土地儲備中心;開戶銀行:中國銀行和縣支行;銀行賬號:************。
*、聯系地址
和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和縣歷陽鎮歷陽西路***號)
和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和城新區海峰中路海峰大廈東側)??
*、聯系人、聯系電話及傳真
和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舒磊、王忠明 ****-*******
和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責任人:曹春麗、馮偉 ****-*******、*******
?
?
和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