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標網> 中標公告 > 渝中區臨江門8號2-2#、4-1#、4-2#三處房產整體招租
| 更新時間 | 2025-08-26 | 招標單位 | 我要查看 |
| 截止時間 | 我要查看 | 招標編號 | 我要查看 |
| 項目名稱 | 我要查看 | 代理機構 | 我要查看 |
| 關鍵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標文件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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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區臨江門*號*-*#、*-*#、*-*#*處房產整體招租
發布時間:****-**-** **:**信息來源:
| 標的名稱 | 渝中區臨江門*號*-*#、*-*#、*-*#*處房產整體招租 | ||
| 項目編號 | ************ | 租賃底價 | *.**萬元/月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結束日期 | ****-**-** |
| 標的所在地區 | 重慶市&**;市轄區&**;渝中區 | 資產類別 | 房產租賃 |
*、招租方承諾
本出租方(或委托會員)現提出申請,將本項目通過貴所網站及相關媒體公開發布資產租賃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我方已知曉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貴所交易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本次資產租賃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租賃的資產權屬清晰,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資產租賃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對于設定擔保物權的資產租賃,符合我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涉及政府社會公共管理事項的,已依法報政府有關部門審核;*、我方租賃資產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發布申請書及材料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我方若發生違規違約行為,給意向承租方和貴所造成損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資產租賃公告中設定的交易保證金金額承擔違約責任。交易保證金金額不足以彌補損失的,利益受損方可以向我方進行追償。
*、標的簡況
| 標的名稱 | 渝中區臨江門*號*-*#、*-*#、*-*#*處房產整體招租 | ||||
| 坐落 | 渝中區臨江門*號*-*#、*-*#、*-*# | 樓盤名稱 | |||
| 租賃底價 | *.**萬元/月 | 租賃期限(年) | *年 |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繳納 | 免租期 | 無 | ||
| 租金遞增方式 | 第*-*年租金不變,第*年在第*年租金基礎上遞增*%,第*年在第*年租金基礎上遞增*%,第*年在第*年租金基礎上遞增*% | 招租用途 | 符合國家法律法規 | ||
| 產權證號 | 渝(****)渝中區不動產權第*********號 ;渝(****)渝中區不動產權第*********號; 渝(****)渝中區不動產權第*********號 | ||||
| 樓層 | 名義層*層、*層 | 結構 | 鋼筋混凝土 | ||
| 房屋證載用途 | 成套住宅 | 招租面積(㎡) | ***.** | ||
| 優先權人是否行權 | 否 | 移交時限 | 招租方在收到首期租金和履約保證金后*個工作日內移交標的給承租方 | ||
| 是否存在租賃 | 否 | ||||
| 評估/咨詢/估價報告文號 | 重眾房估字(****)第***號 | ||||
| 評估/咨詢/估價基準日 | ****-**-** | ||||
| 重要信息披露 | |||||
| 標的踏勘聯系人 | 何苗 | 聯系電話 | *********** | ||
*、招租方簡況
| 招租方名稱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重慶海關 | |||
| 行為批準機構 | 海關總署財務司 | |||
| 評估備案機構 | / | |||
*、交易條件與承租方資格條件
| 以下交易條件為招租的基本條件,是租賃合同的必備條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時不得低于該條件,但可對該條件進行細化和補充,其中優于該基本條件的內容應當作為招租文件和租賃合同的組成部分 | ||||||
| 與租賃相關其他條件 | *、意向承租方須在掛牌期內通過現場報名(工作時間)或網上報名(詳見網上報名操作指南/)兩種方式辦理報名手續,并交納相應交易保證金至重慶聯交所指定賬戶(掛牌截止日**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 *、意向承租方在遞交受讓申請時須承諾:(*)我方已認真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公告全部內容,成為承租方后,同意按照本項目公告在約定時限內與招租方簽訂租賃合同;(*)我方承諾自身及法定代表人為非失信被執行人(即有關主體未列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失信被執行人”、未列入信用中國網***.***********.***.**“失信懲戒對象”。若后續發現該承諾失實,招租方有權終結本次交易,并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 *、若掛牌期滿只有*家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產生,則采取協議的方式以不低于招租底價成交;若掛牌期滿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則采取互聯網競價多次報價方式確定承租方。 *、為保護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權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設定如下內容作為要約,意向承租方*旦通過交易資格確認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對此的承諾。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現下列情形導致交易無法推進或影響交易秩序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在扣除重慶聯交所交易服務費后,招租方有權扣除剩余部分作為違約金:(*)提出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未參與后續交易的;(*)在競價或報價過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進行有效報價的;(*)在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招租方簽訂租賃合同或未按合同及公告約定足額支付交易價款的;(*)各意向承租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的;(*)其他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故放棄承租行為的;(*)本公告或公告約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現上述違約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在不涉及交易保證金扣除情形下,在雙方簽訂租賃合同且結清本次交易涉及的款項(首期租金、交易服務費、履約保證金)后,可憑租賃合同、資金結算憑據等資料到重慶聯交所辦理交易保證金退還事宜,自資料提交齊備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其交易保證金由重慶聯交所原路徑全額無息退還;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證金扣除情形下,重慶聯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動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原路徑全額無息退還。 *、該標的以現狀出租,意向承租方需詳細了解標的現狀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后決定是否承租,并按照國家規定和租賃合同的相關約定使用。公告期間意向承租方若需實地踏勘,可聯系招租方銜接相關事宜。意向承租方*旦提交承租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視為對標的現狀的充分了解與認可,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等為由放棄承租、拒簽租賃合同或拒付履約保證金和租金。 特別提示: 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將該房產用于證載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使用的,須按照工商管理等部門規定辦理手續,若未經同意用于其他用途,產生的相關責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與招租方無關,請意向承租方自行做好風險評估。 *、意向承租方應在被確定為承租方之日起**個工作日內與招租方簽訂租賃合同。在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將首期租金(首年租金)和交易服務費支付至重慶聯交所指定賬戶,并將履約保證金(*個月租金)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賬戶,剩余租金由招租方與承租方按照合同約定執行。承租方須同意重慶聯交所在收齊首期租金和交易服務費后*個工作日內,將首期租金劃至招租方指定賬戶。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簽訂租賃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租金和履約保證金的,除扣除交易保證金外,招租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和終結交易,并將標的另行處置。履約保證金的退還事宜按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執行。 *、標的移交前的相關費用由招租方負責,移交后所發生的*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裝修費、物業管理費、垃圾處置費、水費、電費、氣費、通信費、網絡費等)由承租方自行負責(需招租方名義繳納的以招租方名義繳納)。 *、除第*條所述費用外,本次交易涉及的稅由招租方、承租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合同約定各自承擔;重慶聯交所服務費由承租方承擔,收費標準詳見。 *、在租賃期限內,承租方未經招租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轉借他人;(*)不得擅自裝飾裝修、改建租賃房屋。承租方若因經營需要確需對租賃房屋進行裝飾裝修、改建的,則應征得招租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相關規定要求改建須經相關部門批準、驗收的,承租方應自行負責,并將相關部門批準、驗收結果報招租方備案。 **、租賃期內,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政府拆遷等不可抗力原因,招租方可提前終止租賃合同,并不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招租方在收到首期租金和履約保證金后*個工作日內移交標的給承租方。 **、標的面積以實際現狀移交為準,若與本公告披露的面積有出入,成交價及交易服務費不做調整。重慶聯交所不負責移交,不承擔瑕疵擔保及其它連帶責任。 **、備查資料:《房地產估價報告》、不動產權證。 | |||||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無 | |||||
| 交易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 萬元 | ||
| 交納截止時間 | 掛牌截止日**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 | 交納方式 | 轉賬 | |||
|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長信息發布,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個工作日為*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
| 交易機構 | 交易機構名稱 | 重慶聯交所集團 | ||||
| 交易機構聯系人 | 廖老師 | 聯系電話 | ***-******** | |||
| 標的名稱 | 渝中區臨江門*號*-*#、*-*#、*-*#*處房產整體招租 | ||
| 項目編號 | ************ | 租賃底價 | *.**萬元/月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結束日期 | ****-**-** |
| 標的所在地區 | 重慶市&**;市轄區&**;渝中區 | 資產類別 | 房產租賃 |
*、招租方承諾
本出租方(或委托會員)現提出申請,將本項目通過貴所網站及相關媒體公開發布資產租賃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我方已知曉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貴所交易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本次資產租賃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租賃的資產權屬清晰,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資產租賃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對于設定擔保物權的資產租賃,符合我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涉及政府社會公共管理事項的,已依法報政府有關部門審核;*、我方租賃資產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發布申請書及材料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我方若發生違規違約行為,給意向承租方和貴所造成損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資產租賃公告中設定的交易保證金金額承擔違約責任。交易保證金金額不足以彌補損失的,利益受損方可以向我方進行追償。
*、標的簡況
| 標的名稱 | 渝中區臨江門*號*-*#、*-*#、*-*#*處房產整體招租 | ||||
| 坐落 | 渝中區臨江門*號*-*#、*-*#、*-*# | 樓盤名稱 | |||
| 租賃底價 | *.**萬元/月 | 租賃期限(年) | *年 |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繳納 | 免租期 | 無 | ||
| 租金遞增方式 | 第*-*年租金不變,第*年在第*年租金基礎上遞增*%,第*年在第*年租金基礎上遞增*%,第*年在第*年租金基礎上遞增*% | 招租用途 | 符合國家法律法規 | ||
| 產權證號 | 渝(****)渝中區不動產權第*********號 ;渝(****)渝中區不動產權第*********號; 渝(****)渝中區不動產權第*********號 | ||||
| 樓層 | 名義層*層、*層 | 結構 | 鋼筋混凝土 | ||
| 房屋證載用途 | 成套住宅 | 招租面積(㎡) | ***.** | ||
| 優先權人是否行權 | 否 | 移交時限 | 招租方在收到首期租金和履約保證金后*個工作日內移交標的給承租方 | ||
| 是否存在租賃 | 否 | ||||
| 評估/咨詢/估價報告文號 | 重眾房估字(****)第***號 | ||||
| 評估/咨詢/估價基準日 | ****-**-** | ||||
| 重要信息披露 | |||||
| 標的踏勘聯系人 | 何苗 | 聯系電話 | *********** | ||
*、招租方簡況
| 招租方名稱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重慶海關 | |||
| 行為批準機構 | 海關總署財務司 | |||
| 評估備案機構 | / | |||
*、交易條件與承租方資格條件
| 以下交易條件為招租的基本條件,是租賃合同的必備條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時不得低于該條件,但可對該條件進行細化和補充,其中優于該基本條件的內容應當作為招租文件和租賃合同的組成部分 | ||||||
| 與租賃相關其他條件 | *、意向承租方須在掛牌期內通過現場報名(工作時間)或網上報名(詳見網上報名操作指南/)兩種方式辦理報名手續,并交納相應交易保證金至重慶聯交所指定賬戶(掛牌截止日**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 *、意向承租方在遞交受讓申請時須承諾:(*)我方已認真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公告全部內容,成為承租方后,同意按照本項目公告在約定時限內與招租方簽訂租賃合同;(*)我方承諾自身及法定代表人為非失信被執行人(即有關主體未列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失信被執行人”、未列入信用中國網***.***********.***.**“失信懲戒對象”。若后續發現該承諾失實,招租方有權終結本次交易,并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 *、若掛牌期滿只有*家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產生,則采取協議的方式以不低于招租底價成交;若掛牌期滿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則采取互聯網競價多次報價方式確定承租方。 *、為保護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權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設定如下內容作為要約,意向承租方*旦通過交易資格確認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對此的承諾。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現下列情形導致交易無法推進或影響交易秩序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在扣除重慶聯交所交易服務費后,招租方有權扣除剩余部分作為違約金:(*)提出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未參與后續交易的;(*)在競價或報價過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進行有效報價的;(*)在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招租方簽訂租賃合同或未按合同及公告約定足額支付交易價款的;(*)各意向承租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的;(*)其他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故放棄承租行為的;(*)本公告或公告約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現上述違約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在不涉及交易保證金扣除情形下,在雙方簽訂租賃合同且結清本次交易涉及的款項(首期租金、交易服務費、履約保證金)后,可憑租賃合同、資金結算憑據等資料到重慶聯交所辦理交易保證金退還事宜,自資料提交齊備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其交易保證金由重慶聯交所原路徑全額無息退還;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證金扣除情形下,重慶聯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動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原路徑全額無息退還。 *、該標的以現狀出租,意向承租方需詳細了解標的現狀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后決定是否承租,并按照國家規定和租賃合同的相關約定使用。公告期間意向承租方若需實地踏勘,可聯系招租方銜接相關事宜。意向承租方*旦提交承租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視為對標的現狀的充分了解與認可,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等為由放棄承租、拒簽租賃合同或拒付履約保證金和租金。 特別提示: 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將該房產用于證載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使用的,須按照工商管理等部門規定辦理手續,若未經同意用于其他用途,產生的相關責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與招租方無關,請意向承租方自行做好風險評估。 *、意向承租方應在被確定為承租方之日起**個工作日內與招租方簽訂租賃合同。在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將首期租金(首年租金)和交易服務費支付至重慶聯交所指定賬戶,并將履約保證金(*個月租金)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賬戶,剩余租金由招租方與承租方按照合同約定執行。承租方須同意重慶聯交所在收齊首期租金和交易服務費后*個工作日內,將首期租金劃至招租方指定賬戶。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簽訂租賃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租金和履約保證金的,除扣除交易保證金外,招租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和終結交易,并將標的另行處置。履約保證金的退還事宜按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執行。 *、標的移交前的相關費用由招租方負責,移交后所發生的*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裝修費、物業管理費、垃圾處置費、水費、電費、氣費、通信費、網絡費等)由承租方自行負責(需招租方名義繳納的以招租方名義繳納)。 *、除第*條所述費用外,本次交易涉及的稅由招租方、承租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合同約定各自承擔;重慶聯交所服務費由承租方承擔,收費標準詳見。 *、在租賃期限內,承租方未經招租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轉借他人;(*)不得擅自裝飾裝修、改建租賃房屋。承租方若因經營需要確需對租賃房屋進行裝飾裝修、改建的,則應征得招租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相關規定要求改建須經相關部門批準、驗收的,承租方應自行負責,并將相關部門批準、驗收結果報招租方備案。 **、租賃期內,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政府拆遷等不可抗力原因,招租方可提前終止租賃合同,并不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招租方在收到首期租金和履約保證金后*個工作日內移交標的給承租方。 **、標的面積以實際現狀移交為準,若與本公告披露的面積有出入,成交價及交易服務費不做調整。重慶聯交所不負責移交,不承擔瑕疵擔保及其它連帶責任。 **、備查資料:《房地產估價報告》、不動產權證。 | |||||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無 | |||||
| 交易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 萬元 | ||
| 交納截止時間 | 掛牌截止日**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 | 交納方式 | 轉賬 | |||
|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長信息發布,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個工作日為*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
| 交易機構 | 交易機構名稱 | 重慶聯交所集團 | ||||
| 交易機構聯系人 | 廖老師 | 聯系電話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