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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12-02 | 招標單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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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嶺市醫療保障局城鎮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及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承辦權采購項目(第*次)招標公告
發布時間:****-**-**信息來源:
關于鐵嶺市城鎮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的相應陳述:
*.保險費:參保單位、參保人員每年繳納的城鎮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保費***元。按年繳納,由稅務代收。醫保經辦機構分期劃撥至承辦機構。
*.保險內容:城鎮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的就醫管理、賠付范圍、賠付標準、結算管理和監管職責,具體按照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有關規定和標準在服務協議中約定執行。
(*)免賠額:鐵嶺市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額*萬元以下部分為城鎮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的免賠額。
(*)保險金額:每位被保險人每個保險年度城鎮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的保險金額為**萬元人民幣(不含免賠額)。
(*)賠付比例:被保險人發生大額醫療費用后,乙方對符合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規定的,免賠額對應的醫療費用以上部分賠付,賠付比例與職工基本醫保醫療保險保持*致。
(*)賠付時限:
①“*站式”結算服務,包含出院即時結算和網點同步結算。
②因故無法實現“*站式”結算的,承辦機構應當在收到相關材料后**個工作日內辦結。
*.醫療服務:實行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并執行鐵嶺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
*.結算辦法:被保險人在本地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聯網大額醫療費用,由承辦機構按照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結算時限規定,對定點醫藥機構進行月結算、年終清算。
被保險人在域外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聯網大額醫療費用,由承辦機構向市醫保經辦機構預付備用金,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結算時限規定,與基本醫療保險同時上解資金。
被保險人在本地或域外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非聯網大額醫療費用,按照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星報銷業務辦理規程執行。
*.參保人群:預計人數約**萬人(具體人數按照年度實際參保繳費人數確定)。
*.經辦費用:最終確定承辦城鎮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業務的保險公司,根據經辦業務實際情況與醫保經辦機構另行協商確定相關費用問題,最高不超過城鎮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保費總額的*%(含本數)。
*.政策變更在保險期內若遇相關政策調整須按調整后政策執行,并及時簽訂補充保險合同。
*.應嚴格執行城鎮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投標管理、業務管理規范、財務管理、清算管理、風險調節、市場退出管理、監督管理有關規定。
關于西豐縣、清河區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相應陳述:
*.保險費: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費資金統*從居民醫保基金中籌集,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分期劃撥至承辦機構。****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籌資標準為每人***元,籌資標準將按照國家、省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居民醫保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基金運行情況進行調整。
*.保險內容: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就醫管理、賠付范圍、賠付標準、結算管理和監管職責,具體按照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有關規定和標準在服務協議中約定執行。
(*)免賠額: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的醫療費用,年內累計未達到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部分為免賠額。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按照“不高于統籌地區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的原則確定,結合我市居民醫保、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基金運行情況進行調整。
(*)保險金額:設立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萬元,享受醫療救助資助參保政策的困難群體不設支付限額,對于符合《關于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的通知》文件建立連續參保繳費激勵約束機制規定的,按照文件執行。
(*)賠付比例:大病醫療費用實行分段補償,補償比例分段遞增,補償額度實行累計結算。參保城鄉居民*年內單次就醫或多次就醫累計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按規定報銷后,對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在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以上的費用給予分段報銷:各類人群的具體分段標準和報銷比例,根據國家、省有關要求以及基金運行情況確定并調整。
(*)賠付時限:
①“*站式”結算服務,包含出院即時結算和網點同步結算。
②因故無法實現“*站式”結算的,承辦機構應當在收到相關材料后**個工作日內辦結。
*.醫療服務:實行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并執行鐵嶺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
*.結算辦法:被保險人在本地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聯網大病醫療費用,由承辦機構按照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結算時限規定,對定點醫藥機構進行月結算、年終清算。
被保險人在域外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聯網大病醫療費用,由承辦機構向市醫保經辦機構預付備用金,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結算時限規定,與基本醫療保險同時上解資金。
被保險人在本地或域外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非聯網大病醫療費用,按照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星報銷業務辦理規程執行。
*.參保人群:預計人數約**萬人(具體人數按照年度實際參保繳費人數確定)。
*.成本列支: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成本是指承辦機構為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業務發生的專屬費用和共同費用(專屬費用和共同費用應符合金融監管部門相關規定),采用據實列支的原則,成本率控制在其當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應收保費總額的*%以內。
*.盈利率:承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商業保險公司年盈利率控制在其當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應收保費總額的*.*%以內;若盈利率大于*.*%,則超出部分返還醫保基金。
*.分擔機制:非政策性虧損由承辦機構自行負擔;政策性虧損優先使用各承辦機構當期返還金額補償,當期返還金額不足以補償虧損的,剩余部分由居民醫保基金分攤**%,承辦機構分攤**%。
政策性虧損是指:
(*)在執行合作協議過程中,由于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大病保險政策(含傾斜政策)、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范圍、醫用耗材目錄、大病保險合規藥品診療目錄及服務設施范圍等相關政策調整,導致大病保險理賠支出增加而形成的虧損。
(*)在執行合作協議過程中,發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或重大公共衛生事件,造成大病保險理賠支出增加而形成的虧損。
(*)經與政府相關部門協商認定為政策性虧損的其他情況。
*.政策變更在保險期內若遇相關政策調整須按調整后政策執行,并及時簽訂補充保險合同。
**.應嚴格執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投標管理、業務管理規范、財務管理、清算管理、風險調節、市場退出管理、監督管理有關規定。
*.保險費: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費資金統*從居民醫保基金中籌集,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分期劃撥至承辦機構。****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籌資標準為每人***元,籌資標準將按照國家、省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居民醫保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基金運行情況進行調整。
*.保險內容: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就醫管理、賠付范圍、賠付標準、結算管理和監管職責,具體按照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有關規定和標準在服務協議中約定執行。
(*)免賠額: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的醫療費用,年內累計未達到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部分為免賠額。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按照“不高于統籌地區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的原則確定,結合我市居民醫保、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基金運行情況進行調整。
(*)保險金額:設立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萬元,享受醫療救助資助參保政策的困難群體不設支付限額,對于符合《關于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的通知》文件建立連續參保繳費激勵約束機制規定的,按照文件執行。
(*)賠付比例:大病醫療費用實行分段補償,補償比例分段遞增,補償額度實行累計結算。參保城鄉居民*年內單次就醫或多次就醫累計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按規定報銷后,對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在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以上的費用給予分段報銷:各類人群的具體分段標準和報銷比例,根據國家、省有關要求以及基金運行情況確定并調整。
(*)賠付時限:
①“*站式”結算服務,包含出院即時結算和網點同步結算。
②因故無法實現“*站式”結算的,承辦機構應當在收到相關材料后**個工作日內辦結。
*.醫療服務:實行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并執行鐵嶺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
*.結算辦法:被保險人在本地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聯網大病醫療費用,由承辦機構按照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結算時限規定,對定點醫藥機構進行月結算、年終清算。
被保險人在域外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聯網大病醫療費用,由承辦機構向市醫保經辦機構預付備用金,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結算時限規定,與基本醫療保險同時上解資金。
被保險人在本地或域外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非聯網大病醫療費用,按照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星報銷業務辦理規程執行。
*.參保人群:預計人數約**萬人(具體人數按照年度實際參保繳費人數確定)。
*.成本列支: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成本是指承辦機構為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業務發生的專屬費用和共同費用(專屬費用和共同費用應符合金融監管部門相關規定),采用據實列支的原則,成本率控制在其當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應收保費總額的*%以內。
*.盈利率:承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商業保險公司年盈利率控制在其當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應收保費總額的*.*%以內;若盈利率大于*.*%,則超出部分返還醫保基金。
*.分擔機制:非政策性虧損由承辦機構自行負擔;政策性虧損優先使用各承辦機構當期返還金額補償,當期返還金額不足以補償虧損的,剩余部分由居民醫保基金分攤**%,承辦機構分攤**%。
政策性虧損是指:
(*)在執行合作協議過程中,由于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大病保險政策(含傾斜政策)、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范圍、醫用耗材目錄、大病保險合規藥品診療目錄及服務設施范圍等相關政策調整,導致大病保險理賠支出增加而形成的虧損。
(*)在執行合作協議過程中,發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或重大公共衛生事件,造成大病保險理賠支出增加而形成的虧損。
(*)經與政府相關部門協商認定為政策性虧損的其他情況。
*.政策變更:在保險期內若遇相關政策調整須按調整后政策執行,并及時簽訂補充保險合同。
**.應嚴格執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投標管理、業務管理規范、財務管理、清算管理、風險調節、市場退出管理、監督管理有關規定。
關于鐵嶺市城鎮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的相應陳述:
*.保險費:參保單位、參保人員每年繳納的城鎮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保費***元。按年繳納,由稅務代收。醫保經辦機構分期劃撥至承辦機構。
*.保險內容:城鎮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的就醫管理、賠付范圍、賠付標準、結算管理和監管職責,具體按照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有關規定和標準在服務協議中約定執行。
(*)免賠額:鐵嶺市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額*萬元以下部分為城鎮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的免賠額。
(*)保險金額:每位被保險人每個保險年度城鎮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的保險金額為**萬元人民幣(不含免賠額)。
(*)賠付比例:被保險人發生大額醫療費用后,乙方對符合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規定的,免賠額對應的醫療費用以上部分賠付,賠付比例與職工基本醫保醫療保險保持*致。
(*)賠付時限:
①“*站式”結算服務,包含出院即時結算和網點同步結算。
②因故無法實現“*站式”結算的,承辦機構應當在收到相關材料后**個工作日內辦結。
*.醫療服務:實行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并執行鐵嶺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
*.結算辦法:被保險人在本地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聯網大額醫療費用,由承辦機構按照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結算時限規定,對定點醫藥機構進行月結算、年終清算。
被保險人在域外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聯網大額醫療費用,由承辦機構向市醫保經辦機構預付備用金,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結算時限規定,與基本醫療保險同時上解資金。
被保險人在本地或域外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非聯網大額醫療費用,按照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星報銷業務辦理規程執行。
*.參保人群:預計人數約**萬人(具體人數按照年度實際參保繳費人數確定)。
*.經辦費用:最終確定承辦城鎮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業務的保險公司,根據經辦業務實際情況與醫保經辦機構另行協商確定相關費用問題,最高不超過城鎮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保費總額的*%(含本數)。
*.政策變更在保險期內若遇相關政策調整須按調整后政策執行,并及時簽訂補充保險合同。
*.應嚴格執行城鎮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投標管理、業務管理規范、財務管理、清算管理、風險調節、市場退出管理、監督管理有關規定。
關于西豐縣、清河區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相應陳述:
*.保險費: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費資金統*從居民醫保基金中籌集,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分期劃撥至承辦機構。****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籌資標準為每人***元,籌資標準將按照國家、省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居民醫保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基金運行情況進行調整。
*.保險內容: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就醫管理、賠付范圍、賠付標準、結算管理和監管職責,具體按照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有關規定和標準在服務協議中約定執行。
(*)免賠額: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的醫療費用,年內累計未達到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部分為免賠額。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按照“不高于統籌地區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的原則確定,結合我市居民醫保、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基金運行情況進行調整。
(*)保險金額:設立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萬元,享受醫療救助資助參保政策的困難群體不設支付限額,對于符合《關于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的通知》文件建立連續參保繳費激勵約束機制規定的,按照文件執行。
(*)賠付比例:大病醫療費用實行分段補償,補償比例分段遞增,補償額度實行累計結算。參保城鄉居民*年內單次就醫或多次就醫累計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按規定報銷后,對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在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以上的費用給予分段報銷:各類人群的具體分段標準和報銷比例,根據國家、省有關要求以及基金運行情況確定并調整。
(*)賠付時限:
①“*站式”結算服務,包含出院即時結算和網點同步結算。
②因故無法實現“*站式”結算的,承辦機構應當在收到相關材料后**個工作日內辦結。
*.醫療服務:實行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并執行鐵嶺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
*.結算辦法:被保險人在本地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聯網大病醫療費用,由承辦機構按照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結算時限規定,對定點醫藥機構進行月結算、年終清算。
被保險人在域外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聯網大病醫療費用,由承辦機構向市醫保經辦機構預付備用金,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結算時限規定,與基本醫療保險同時上解資金。
被保險人在本地或域外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非聯網大病醫療費用,按照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星報銷業務辦理規程執行。
*.參保人群:預計人數約**萬人(具體人數按照年度實際參保繳費人數確定)。
*.成本列支: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成本是指承辦機構為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業務發生的專屬費用和共同費用(專屬費用和共同費用應符合金融監管部門相關規定),采用據實列支的原則,成本率控制在其當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應收保費總額的*%以內。
*.盈利率:承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商業保險公司年盈利率控制在其當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應收保費總額的*.*%以內;若盈利率大于*.*%,則超出部分返還醫保基金。
*.分擔機制:非政策性虧損由承辦機構自行負擔;政策性虧損優先使用各承辦機構當期返還金額補償,當期返還金額不足以補償虧損的,剩余部分由居民醫保基金分攤**%,承辦機構分攤**%。
政策性虧損是指:
(*)在執行合作協議過程中,由于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大病保險政策(含傾斜政策)、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范圍、醫用耗材目錄、大病保險合規藥品診療目錄及服務設施范圍等相關政策調整,導致大病保險理賠支出增加而形成的虧損。
(*)在執行合作協議過程中,發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或重大公共衛生事件,造成大病保險理賠支出增加而形成的虧損。
(*)經與政府相關部門協商認定為政策性虧損的其他情況。
*.政策變更在保險期內若遇相關政策調整須按調整后政策執行,并及時簽訂補充保險合同。
**.應嚴格執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投標管理、業務管理規范、財務管理、清算管理、風險調節、市場退出管理、監督管理有關規定。
*.保險費: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費資金統*從居民醫保基金中籌集,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分期劃撥至承辦機構。****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籌資標準為每人***元,籌資標準將按照國家、省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居民醫保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基金運行情況進行調整。
*.保險內容: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就醫管理、賠付范圍、賠付標準、結算管理和監管職責,具體按照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有關規定和標準在服務協議中約定執行。
(*)免賠額: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的醫療費用,年內累計未達到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部分為免賠額。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按照“不高于統籌地區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的原則確定,結合我市居民醫保、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基金運行情況進行調整。
(*)保險金額:設立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萬元,享受醫療救助資助參保政策的困難群體不設支付限額,對于符合《關于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的通知》文件建立連續參保繳費激勵約束機制規定的,按照文件執行。
(*)賠付比例:大病醫療費用實行分段補償,補償比例分段遞增,補償額度實行累計結算。參保城鄉居民*年內單次就醫或多次就醫累計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按規定報銷后,對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在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以上的費用給予分段報銷:各類人群的具體分段標準和報銷比例,根據國家、省有關要求以及基金運行情況確定并調整。
(*)賠付時限:
①“*站式”結算服務,包含出院即時結算和網點同步結算。
②因故無法實現“*站式”結算的,承辦機構應當在收到相關材料后**個工作日內辦結。
*.醫療服務:實行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并執行鐵嶺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
*.結算辦法:被保險人在本地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聯網大病醫療費用,由承辦機構按照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結算時限規定,對定點醫藥機構進行月結算、年終清算。
被保險人在域外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聯網大病醫療費用,由承辦機構向市醫保經辦機構預付備用金,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結算時限規定,與基本醫療保險同時上解資金。
被保險人在本地或域外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非聯網大病醫療費用,按照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星報銷業務辦理規程執行。
*.參保人群:預計人數約**萬人(具體人數按照年度實際參保繳費人數確定)。
*.成本列支: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成本是指承辦機構為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業務發生的專屬費用和共同費用(專屬費用和共同費用應符合金融監管部門相關規定),采用據實列支的原則,成本率控制在其當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應收保費總額的*%以內。
*.盈利率:承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商業保險公司年盈利率控制在其當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應收保費總額的*.*%以內;若盈利率大于*.*%,則超出部分返還醫保基金。
*.分擔機制:非政策性虧損由承辦機構自行負擔;政策性虧損優先使用各承辦機構當期返還金額補償,當期返還金額不足以補償虧損的,剩余部分由居民醫保基金分攤**%,承辦機構分攤**%。
政策性虧損是指:
(*)在執行合作協議過程中,由于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大病保險政策(含傾斜政策)、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范圍、醫用耗材目錄、大病保險合規藥品診療目錄及服務設施范圍等相關政策調整,導致大病保險理賠支出增加而形成的虧損。
(*)在執行合作協議過程中,發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或重大公共衛生事件,造成大病保險理賠支出增加而形成的虧損。
(*)經與政府相關部門協商認定為政策性虧損的其他情況。
*.政策變更:在保險期內若遇相關政策調整須按調整后政策執行,并及時簽訂補充保險合同。
**.應嚴格執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投標管理、業務管理規范、財務管理、清算管理、風險調節、市場退出管理、監督管理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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